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的獲獎者確實可以獲得證書,而且這些證書具有國家級別的認可。競賽設置了四個類別,包括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每個獎項都有其相應的選拔機制。二等獎和三等獎通過初賽評選,依據參賽高校初賽人數的15‰和30‰,而特等獎和一等獎則在決賽中根據成績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機構決定。總的獲獎比例占初賽參賽人數的51‰,這顯示了競賽的權威性和公正性。
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是由高等學校大學外語教學指導委員會和高等學校大學外語教學研究會主辦的,是唯一一個全面考察大學生英語綜合能力的比賽。其廣泛覆蓋全國高校的研究生和所有年級的本科生,甚至包括體育類和藝術類學生,以及非英語專業高職高專生,體現了比賽的開放性和包容性。
每年的初賽通常在4月中旬的第二個星期日的上午9:00至11:00在全國范圍內同時進行,參賽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專業類別自愿報名。總的來說,參與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并獲獎,不僅意味著學術成就的肯定,也是一份重要的榮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