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在新東方上課但未完成全部課程的情況,通常是可以申請退款的。只需前往前臺并解釋退費原因,一般來說,已上的課程費用會被扣除。在退費時,家長需要提供本期班的學員聽課證,并詳細填寫退班原因,且退款需要由學生所在學習中心主管簽字確認。若家長無法在開課前到店辦理,需提前電話申請將課程掛起,以便下次開課前到店完成退費手續。
在處理退費問題時,新東方有明確的規定。如果機構存在諸如虛假承諾誤導家長、因搬家給家長帶來不便、公開課與正式課質量差距明顯、課程中途更換老師或老師頻繁遲到早退請假等情況,家長有權要求退款。這既是家長關注的重點,也是培訓機構需要謹慎處理的難題,因為處理不當可能導致學生流失、法律糾紛和口碑受損,正如俗語所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