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公務員騎電動車酒駕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這同樣是違法的。若電動車在標準范圍內,將按照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進行處理,處罰包括暫扣駕駛證、罰款,甚至可能吊銷駕駛證并追究刑事責任。對于醉酒駕駛電瓶車,情況更為嚴重,會被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在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同時禁止駕駛營運車輛。
具體來說,如果違反第九十一條,初次酒駕將被暫扣駕駛證,罰款1000元至2000元。再次酒駕或醉駕將面臨拘留、更重的罰款,并吊銷駕照。如果涉及營運車輛,處罰會更為嚴厲,包括拘留、罰款和更長的禁駕期。對于醉酒駕駛營運車輛,不僅吊銷駕照,且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且在重新取得駕照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如果因酒駕或醉駕引發嚴重交通事故并構成犯罪,將面臨刑事責任,駕照將被永久吊銷。
總的來說,無論是公務員還是其他人員,酒后駕駛電動車都將受到相應法律的嚴懲,以此確保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