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計算,主要是基于企業的主營業務和非主營業務收入。具體公式如下:
銷售貨物和提供服務所收到的現金=主營業務收入+其他營業收入+應納稅款(扣除增值稅后的部分)+應收賬款的增減變動(初始余額到最終余額的差額)+應收賬款貼現利息的減少+存貨使用變動導致的應付銷售金額。這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如果涉及特別調整,比如借方科目如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不包括所得稅和銷售稅的部分;如果借方科目不是現金科目,需要從總和中減去這部分。
現金流量凈額是企業現金流入和流出的綜合反映,它反映了企業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動情況。現金流量分為三個部分: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理解這個公式有助于我們評估企業的現金健康狀況和運營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