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可得利益損失的規定
民法典可得利益損失的規定
2.可得利益的性質:合同履行后方可實現的利益,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能夠合理預見的未來利益,且需通過合同的如期履行來獲取。3.可得利益的特點。- 未來性:利益發生在違約行為之后,需要通過合同履行才能實現。- 期待性:當事人合理預見的,希望通過合同履行獲得的利益。- 現實性:具備實現條件,只要合同履行,利益即可獲得。4.直接損失的定義:因違約導致的現有財產的直接減少或滅失,以及必須支付的費用。5.直接損失的包括內容。- 訂約費用支出得不到補償。- 履行后未獲得的對價。- 標的物交付瑕疵導致的全部損失。- 履行遲延造成的利息損失和其他財產損失。
導讀2.可得利益的性質:合同履行后方可實現的利益,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能夠合理預見的未來利益,且需通過合同的如期履行來獲取。3.可得利益的特點。- 未來性:利益發生在違約行為之后,需要通過合同履行才能實現。- 期待性:當事人合理預見的,希望通過合同履行獲得的利益。- 現實性:具備實現條件,只要合同履行,利益即可獲得。4.直接損失的定義:因違約導致的現有財產的直接減少或滅失,以及必須支付的費用。5.直接損失的包括內容。- 訂約費用支出得不到補償。- 履行后未獲得的對價。- 標的物交付瑕疵導致的全部損失。- 履行遲延造成的利息損失和其他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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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可得利益損失定義:受損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在合同適當履行后本可以實現和取得的財產利益遭受損失。2. 可得利益的性質:合同履行后方可實現的利益,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能夠合理預見的未來利益,且需通過合同的如期履行來獲取。3. 可得利益的特點: - 未來性:利益發生在違約行為之后,需要通過合同履行才能實現。 - 期待性:當事人合理預見的,希望通過合同履行獲得的利益。 - 現實性:具備實現條件,只要合同履行,利益即可獲得。4. 直接損失的定義:因違約導致的現有財產的直接減少或滅失,以及必須支付的費用。5. 直接損失的包括內容: - 訂約費用支出得不到補償。 - 履行后未獲得的對價。 - 標的物交付瑕疵導致的全部損失。 - 履行遲延造成的利息損失和其他財產損失。6. 賠償原則: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違約造成的損失賠償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賠償金額不得超過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可能損失。以上內容旨在提供幫助,如有進一步疑問,請咨詢專業法律人士。
民法典可得利益損失的規定
2.可得利益的性質:合同履行后方可實現的利益,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能夠合理預見的未來利益,且需通過合同的如期履行來獲取。3.可得利益的特點。- 未來性:利益發生在違約行為之后,需要通過合同履行才能實現。- 期待性:當事人合理預見的,希望通過合同履行獲得的利益。- 現實性:具備實現條件,只要合同履行,利益即可獲得。4.直接損失的定義:因違約導致的現有財產的直接減少或滅失,以及必須支付的費用。5.直接損失的包括內容。- 訂約費用支出得不到補償。- 履行后未獲得的對價。- 標的物交付瑕疵導致的全部損失。- 履行遲延造成的利息損失和其他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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