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后,應及時通知哪些部門執行?
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后,應及時通知哪些部門執行?
此制度為刑事訴訟環節中的關鍵非監禁強制措施之一,旨在令犯罪嫌疑人為調查提供擔保,繳納保證金且簽署保證書,確保其不會逃避或干擾調查過程,同時保證接受警方傳喚。法律依據?!缎淌略V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導讀此制度為刑事訴訟環節中的關鍵非監禁強制措施之一,旨在令犯罪嫌疑人為調查提供擔保,繳納保證金且簽署保證書,確保其不會逃避或干擾調查過程,同時保證接受警方傳喚。法律依據?!缎淌略V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法律依據?!缎淌略V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依據法規,公安機關在做出取保候審決定后,應即時通告相關派出所予以施行。此制度為刑事訴訟環節中的關鍵非監禁強制措施之一,旨在令犯罪嫌疑人為調查提供擔保,繳納保證金且簽署保證書,確保其不會逃避或干擾調查過程,同時保證接受警方傳喚。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后,應及時通知哪些部門執行?
此制度為刑事訴訟環節中的關鍵非監禁強制措施之一,旨在令犯罪嫌疑人為調查提供擔保,繳納保證金且簽署保證書,確保其不會逃避或干擾調查過程,同時保證接受警方傳喚。法律依據?!缎淌略V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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