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如何判定
虐待罪如何判定
(一)犯罪客體。虐待罪主要侵犯的是家庭成員間的合法權益,尤其側重于家庭成員間的公平待遇。行為人的惡劣行徑不僅損害了受害人的身體權益,同時也破壞了他們的精神尊嚴。因此,本罪的客體是一種復雜的復合型權益。(二)犯罪對象。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因婚姻關系產生的夫妻、因血緣關系產生的親人、因收養關系產生的養父母與養子女等。(三)犯罪客觀方面。本罪的客觀表現形式為長期虐待家庭成員的行為。具體包括。1.對受害人進行肉體和精神上的摧殘、折磨。2.行為具有持續性和頻繁性。3.虐待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四)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必須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員,彼此間有一定的親屬關系或撫養關系。(五)犯罪主觀方面。
導讀(一)犯罪客體。虐待罪主要侵犯的是家庭成員間的合法權益,尤其側重于家庭成員間的公平待遇。行為人的惡劣行徑不僅損害了受害人的身體權益,同時也破壞了他們的精神尊嚴。因此,本罪的客體是一種復雜的復合型權益。(二)犯罪對象。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因婚姻關系產生的夫妻、因血緣關系產生的親人、因收養關系產生的養父母與養子女等。(三)犯罪客觀方面。本罪的客觀表現形式為長期虐待家庭成員的行為。具體包括。1.對受害人進行肉體和精神上的摧殘、折磨。2.行為具有持續性和頻繁性。3.虐待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四)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必須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員,彼此間有一定的親屬關系或撫養關系。(五)犯罪主觀方面。
![](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8/wz/18398008552.jpg)
虐待罪,特指長期用殘酷手段毆打、禁錮、饑寒交迫、剝奪自由、侮辱人格以及拒絕治療或強制過度勞役等方式,侵害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尤其是他們的平等權利,且達到嚴重程度的犯罪。(一)犯罪客體。虐待罪主要侵犯的是家庭成員間的合法權益,尤其側重于家庭成員間的公平待遇。行為人的惡劣行徑不僅損害了受害人的身體權益,同時也破壞了他們的精神尊嚴。因此,本罪的客體是一種復雜的復合型權益。(二)犯罪對象。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因婚姻關系產生的夫妻、因血緣關系產生的親人、因收養關系產生的養父母與養子女等。(三)犯罪客觀方面。本罪的客觀表現形式為長期虐待家庭成員的行為。具體包括:1.對受害人進行肉體和精神上的摧殘、折磨;2.行為具有持續性和頻繁性;3.虐待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四)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必須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員,彼此間有一定的親屬關系或撫養關系。(五)犯罪主觀方面。本罪的主觀心態為故意,即故意對受害人實施肉體和精神上的摧殘和折磨。【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虐待罪如何判定
(一)犯罪客體。虐待罪主要侵犯的是家庭成員間的合法權益,尤其側重于家庭成員間的公平待遇。行為人的惡劣行徑不僅損害了受害人的身體權益,同時也破壞了他們的精神尊嚴。因此,本罪的客體是一種復雜的復合型權益。(二)犯罪對象。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因婚姻關系產生的夫妻、因血緣關系產生的親人、因收養關系產生的養父母與養子女等。(三)犯罪客觀方面。本罪的客觀表現形式為長期虐待家庭成員的行為。具體包括。1.對受害人進行肉體和精神上的摧殘、折磨。2.行為具有持續性和頻繁性。3.虐待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四)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必須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員,彼此間有一定的親屬關系或撫養關系。(五)犯罪主觀方面。
為你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