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51dongshi.com/20250108/wz/18398016352.jpg)
在離婚案例中,若其中一方婚前購置的房產已取得全部產權,該房將歸屬另一方,且無需進行財產分割,此屬其婚前私產。然而如涉及特殊條款,諸如房產約定為婚后共有的,便需依照協議處理,于離婚之時,房產須作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配。關于具體分配方式,可由當事人雙方自行協商,協商無果則交由法院進行判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