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事賠償無法履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會導致加刑嗎?
因民事賠償無法履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會導致加刑嗎?
這是因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上訴不加刑”的原則,即一經做出刑事判決,就不得再對被告實施加刑措施。但是,如檢察機關認為量刑不當提出抗訴,或者發現新的犯罪事實進行重審,則仍有可能加重刑罰。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導讀這是因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上訴不加刑”的原則,即一經做出刑事判決,就不得再對被告實施加刑措施。但是,如檢察機關認為量刑不當提出抗訴,或者發現新的犯罪事實進行重審,則仍有可能加重刑罰。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并不因民事賠償無法履行而導致加刑。這是因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上訴不加刑”的原則,即一經做出刑事判決,就不得再對被告實施加刑措施。但是,如檢察機關認為量刑不當提出抗訴,或者發現新的犯罪事實進行重審,則仍有可能加重刑罰。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因民事賠償無法履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會導致加刑嗎?
這是因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上訴不加刑”的原則,即一經做出刑事判決,就不得再對被告實施加刑措施。但是,如檢察機關認為量刑不當提出抗訴,或者發現新的犯罪事實進行重審,則仍有可能加重刑罰。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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