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一共有8個市。
青海省位于中國西部,簡稱“青”,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在行政劃分上,青海省下轄有2個地級市和6個自治州,這些自治州下又轄有若干縣級市。具體來說,地級市包括西寧市和海東市。自治州則包括海北藏族自治州、黃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樹藏族自治州以及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這些自治州下轄的縣級市包括海西州的德令哈市、格爾木市、茫崖市,以及玉樹州的玉樹市等。
因此,如果計算青海省下轄的所有“市”的數量,就需要把地級市和自治州下轄的縣級市都加起來。也就是2+ 4= 6個,但考慮到自治州下轄的還有其它市級行政單位,如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共和縣等雖為縣級,但在某些語境下也可能被視為市級單位,為便于理解,這里我們主要統計標準的“市”。所以,嚴格來說青海省一共有8個市,即2個地級市加上6個自治州里的6個縣級市。
總的來說,青海省的市級行政單位包括地級市和自治州下轄的縣級市,合計共有8個市。這些市的設置不僅體現了青海省的行政管理體系,也反映了該地區的民族分布和地理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