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未受傷當事人可向法院或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傷殘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承擔。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交通事故中未受傷能怎么申請傷殘鑒定 交通事故中未受傷能怎么申請傷殘鑒定 交通事故中未受傷能怎么申請傷殘鑒定 交通事故中未受傷能怎么申請傷殘鑒定 為你推薦 交通事故中未受傷能如何申請傷殘鑒定 法律分析:共有兩種選擇:(一)請求事故處理大隊出具鑒定介紹信,尋訪介紹信上標注的鑒定機構去鑒定。此法便捷有效,對方即使有異議也不用擔心。(二)申請人自行聯系鑒定機構。大型醫院或醫藥大學一般都有鑒定中心,當事人自行鑒定即可。使用這個辦法,對方有可能提出重新鑒定。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條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由此看出傷殘鑒定的時間是在治療終結,應有出院診斷證明。應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安部門推薦鑒定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閔譯德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怎么鑒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怎么鑒定1、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的方式如下:(1)被鑒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鑒定申請書;(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受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等。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二、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什么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4、護理費以及住宿費等。 肖紅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7-25 交通事故造成傷殘沒鑒定怎么辦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不做傷殘鑒定難以索賠到傷殘賠償金。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如果關系到人身傷害的情況,一般都需要做傷殘鑒定,沒有做的就很難索賠到傷殘賠償金。受傷的人根據受傷的嚴重程度應當進行傷殘等級鑒定,傷殘評定可以自行鑒定,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有資格的司法鑒定所、司法鑒定中心做。一般都是治療終結后,或出院后傷情已穩定時。一、北京市交通傷殘鑒定的時間怎么確定在北京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導致一些傷殘鑒定結論在訴訟中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殘疾賠償金是對交通事故受害人經現有醫療手段和醫療水平治療后仍留下的傷情影響工作和生活進行賠償的一個法定賠償項目。如果當事人是在治療結束之前就應該進行了相應的傷殘鑒定的話,那么這個時候治療還沒有結束,對于在治療結束了之后,相應的受害當事人身體會不會留下相應的傷殘影響,是不是可以被完全治愈,還都沒有辦法進行判斷,也就說根據受害人當時的受傷情況所做出的判斷是不完全客觀的,沒有辦法真實具體的反映出治療結束之后的相應傷殘情況。二、治療終結后傷殘鑒定的期限交通事故鑒定時機:交通事故鑒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的治療終結之時,或確因損傷所致并發癥的治療終結之時為準。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可以進行傷殘傷殘。有的朋友認為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評定傷殘等級。如果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主張,則無法再主張做傷殘鑒定,這種認識是錯誤的。另一種錯誤認識,如果要做二次手術,便認為治療未終結不能做傷殘鑒定。這種認識是錯誤的。通常有效的做法,是在發生事故造成傷害以后,按醫生的治療方案進行治療,待出院后或者醫生認為治療已經終結后,便應當及時向有資質的部門申請做傷殘鑒定。由于受害人遭受的傷殘程度不一,導致住院時間有長有短。受害人做傷殘交通事故鑒定的,一般以三個月為限,病情嚴重的需要更長時間。受害人需要定殘的,應當在三個月之后提出,委托有傷殘交通事故鑒定資質的司法交通事故鑒定機構進行。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王煥坤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