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交強險賠償范圍包括死亡傷殘賠償、醫療費用賠償、財產損失賠償,有責任和無責任的賠償限額不同,最高限額為12.2萬和1.21萬。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按照合同規定予以賠償。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在我國一般摩托車交強險多少錢 摩托車交強險陪多少 摩托車交強險賠償多少 摩托車交強險賠付標準 為你推薦 摩托車交強險賠償范圍和金額 摩托車交強險的賠償標準:一、有責任的限額: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賠償最高限額:12.2萬。二、無責任的限額: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賠償最高限額:1.21萬。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條:國家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戴杰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01-17 在我國一般摩托車交強險多少錢 法律分析:摩托車交強險基礎費率:摩托車50CC及以下:保費80元;摩托車50CC-250CC(含):保費120元;摩托車250CC以上及側三輪:保費400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是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其保費是實行全國統一收費標準。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三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路翔宇律師 執業7年 資質認證 2022-04-27 摩托車交強險賠付標準 法律分析:1,摩托車車主有責的情況下: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最高賠償限額12.2萬元。2,摩托車車主無責的情況下:死亡傷殘賠償險額為11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最高賠償限額為1.21萬元。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侯安春律師 執業19年 資質認證 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