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條件具體如下:1.中國公民同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結婚,雙方必須符合我國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實行一夫一妻制。2.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的實質要件,即:雙方均無配偶;男滿
22、女滿20周歲;未患有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的疾病;非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3.雙方當事人結婚,必須按照中國法律男女雙方共同向中國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以其他形式如宗教儀式、風俗習慣等締結的婚姻,都不為我國法律所承認和保護。4.擔任某些特定公職的人員和處在某些特殊狀態中的人不能與外國人結婚。前者指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國家機密的人員;后者指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正在服刑的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涉外婚姻如何登記 涉外婚姻需要哪些手續 涉外婚姻登記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涉外婚姻登記需要什么手續 為你推薦 涉外婚姻登記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法律分析:1、中國公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再婚須另持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2、外國人: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廖杰良律師 執業7年 資質認證 2022-04-28 涉外婚姻如何登記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如何登記的方式:內地居民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外國人提供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等材料,共同前往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確認符合登記條件的,應當當場登記。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郝麗君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04-27 涉外婚姻登記需要什么手續 法律分析: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崔小攀律師 執業11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