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責任由逃逸人承擔,但若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過錯,則可減輕責任。逃逸或潛逃的當事人若有他人過錯證據,責任可適當減輕,但若有故意破壞證據行為,責任不予減輕。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交通肇事逃逸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交通肇事逃逸的如何認定 肇事逃逸怎么認定責任 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認定責任 為你推薦 交通肇事逃逸的如何認定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如何認定1、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如下:(1)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2)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3)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4)客觀方面是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是什么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高事故現場的;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致離事故現場的;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室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開醫院的;5、交通源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愛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高開醫院的;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高治付持信費用明顯不足, 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福證明其強行高開現場的。 彭宗輝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8-02 肇事逃逸怎么認定責任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于逃逸當事人的責任有以下幾種認定結果:1、事故因當事人逃逸,而無法認定當事人責任的場合,無論事故各方的實際責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2、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雙方均無責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3、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錯誤,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4、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姚森律師 執業2年 資質認證 2022-01-18 交通肇事逃逸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交通肇事逃逸需要承擔以下三種責任。具體如下:1、行政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民事責任: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3、刑事責任: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構成要件是什么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刑法上所保護的重大交通運輸安全。因為只有交通肇事并產生重大后果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僅僅是交通肇事而沒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樣也不是刑法上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交通肇事罪中所指的只要是發生在航空,鐵路運輸以外的陸路交通運輸和水陸交通運輸中的重大交通事故,對特定主體在航空運輸和鐵路運營中發生重大交通責任事故,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具體包括以下內容:(1)必須存在交通運輸過程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這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條件,也是交通肇事的原因。在交通肇事罪中,違規的行為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2)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必須造成重大事故,導致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也就是說行為人的違章行為與發生的嚴重后果之間應該也必須具備刑法上的因果關系,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雖有違章行為的存在,但無嚴重后果,或發生了嚴重后果,但不是由于行為人的違章行為所引起的,都不夠成交通肇事罪。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踐中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也成立過于自信的過失。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于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至于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則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于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后果持一種故意的心理態度,那么該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以及其他相關犯罪論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肖紅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