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法律分析車輛發生追尾事故如何處理 處理方法: 1、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2、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若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 4、發生事故后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5、事故當事人之間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時,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條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等紅綠燈時,被后車輕微追尾了,過后才發現,還能追究對方責任嗎? 等紅綠燈時,被后車輕微追尾了,過后才發現,還能追究對方責任嗎? 等紅綠燈時,被后車輕微追尾了,過后才發現,還能追究對方責任嗎? 等紅綠燈時,被后車輕微追尾了,過后才發現,還能追究對方責任嗎? 為你推薦 等紅綠燈被后車追尾了怎么處理 等紅綠燈被后車追尾的處理方法如下:1、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2、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紅綠燈路口規則是什么:1、當圓盤燈和箭頭燈都是紅燈的時候,那么就表示禁止向任何的方向通行;2、當圓盤亮綠燈,而右轉箭頭燈不亮,左轉箭頭燈顯示紅燈時,那么就表示可以直行或者右轉,但是不可以進行左轉;3、當左轉箭頭燈和圓盤燈都是紅燈,而右轉燈不亮的時候,那么可以進行右轉;4、當左轉箭頭燈是綠燈,而右轉和圓盤燈都是紅燈的時候,那么則只可以左轉,而不可以直行或者進行右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彭宗輝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9-06 對方追尾我可以要什么賠償 法律分析:第一筆就是可以要求對方賠付車輛折損費,因為以后車主不想要這輛車,想要轉手賣掉,這輛車的定位是二手事故汽車,比普通的二手車要便宜很多的價格。因此要求對方賠付車輛折損費非常有必要。第二筆要求對方賠付的費用就是誤工費了,如果是在去上班的路上發生了追尾事故,那么公司是不會管你為啥遲到甚至曠工的,該要扣的遲到費用,曠工的費用甚至是全勤獎金都要扣掉,因此要求對方賠付誤工費是非常合理的,但是要給出公司罰款的證據,不能獅子大開口亂開價格。第三筆費用就是要求對方賠付給受害者出行費用,出行本來是人家開車開得好好的,你把人家的車給撞了,導致別人無法到達目的地,只能夠打車或者以其他交通方式到達別人的目的地。因此,在事故發生后,影響到別人的出行,就要將接下來受害者出行的費用給報銷掉,是非常合理的一個要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邵麗敏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01-19 我在紅綠燈路口被追尾,請問是誰的責任 在紅綠燈路口被追尾,是誰的責任主要依據交警部門的認定。交通事故中追尾的責任認定如下: 1、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交通事故賠償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依法訴訟解決。保險公司依法在保險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過保險限額的部分根據事故各方的責任比例分別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賈寶驊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18-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