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頻發原因主要包括霧霾天氣、安全意識薄弱和缺乏宣傳。解決方法包括加強安全意識宣傳和及時處理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認定標準包括死亡或重傷人數、負事故責任等情形,量刑標準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頻發原因
(一)霧霾天氣
之所以交通事故的不斷頻發其實很大一部分原因都在于進入冬季,霧霾天氣的頻頻發生。開車最大的要求在于視野的開闊性,對于越來越嚴重的霧霾在普通的能見度下只有幾米遠,這就給小車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不便。也為安全事故的發生埋下了極大的隱患。
(二)安全意識薄弱
所謂安全意識薄弱在于很多司機會出現疲勞駕駛,超載等違規行為。有些部分原因還有可能來自于乘客自身,很多時候他們會出現不系安全帶,不按要求安全就做,甚至出現影響司機的現象。這些都是照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加強安全意識宣傳
對于減少交通事件的發生離不開政府工作部門,對于政府部門而言一方面要加強安全意識的宣傳,另一方面要對違規的行為及時予以處罰。要及時維護交通設施,及時處理交通事故,保持道路暢通。
所以要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除了交警部門的努力外,更多的還是要駕車者自身不斷的增強安全意識。
二、交通肇事罪
(一)交通肇事罪認定
根據《最高法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第二條規定:
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2、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量刑標準
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二編分則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交通事故會由哪些因素引起 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的原因有哪些? 交通事故產生原因是哪些 交通事故頻發原因是什么意思 為你推薦 交通事故會由哪些因素引起 交通事故可能由各種原因導致,一般來說發生原因包括:1、客觀因素,道路、氣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發生。2、車況不佳,車輛技術狀況不良,尤其是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前橋、后橋有故障,沒有及時檢查、維修。3、疏忽大意,當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沒有正確觀察和判斷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應遲鈍,表現為觀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當。還有當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觀想象判斷事務或者過高估計自己的技術,過分自信,對前方、左右車輛、行人形態、道路情況等,未判斷清楚就盲目通行。4、操作失誤,駕駛車輛的人員技術不熟練,經驗不足,缺乏安全行車常識,未掌握復雜道路行車的特點,遇有突然情況驚慌失措,發生操作錯誤。5、違反規定,當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規和其他交通安全規定行車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發生。如酒后開車、非駕駛人員開車、超速行駛、爭道搶行、違章裝載、超員、疲勞駕駛、行人不走人行橫道等原因造成交通違法的交通事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賈寶驊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11-06 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的原因有哪些? 因路況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有:1、由于人為或自然原因致使路面出現坑洞或隆起部分,導致機動車輛翻車、撞車,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2、路面存在異物(如石子、泥土等),機動車碾過時,使其飛起砸傷行人,砸壞物品。一、車輛超載的危害(1)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了公路基礎設施。由于超載超限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梁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梁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2)車輛超限超載,載質量增大而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增大。如果嚴重超載,則會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起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另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性能,易因轉向失控而導致事故。(3)駕駛人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往往會增加的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4)由于超限超載后的車輛無法達到正常速度行駛,長時間占用車道,直接影響著道路的暢通。因此,駕駛車輛運載貨物或乘客時,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中的裝載規定,不得超限超載。二、醉駕有輕微刮擦是否屬于交通肇事醉駕有輕微刮擦這個屬于交通事故范圍,醉駕還是危險駕駛行為。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于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交通事故;(6)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于故意,則不屬于交通事故。三、通事故的認定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于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于交通事故;6、必須有損害后果的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因道路管理維護缺陷導致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道路管理者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夠證明已經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要求盡到安全防護、警示等管理維護義務的除外。依法不得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行人,進入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損害,當事人請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擔賠償責任的,適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 王煥坤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12-10 交通事故產生原因是哪些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可能由各種原因導致,一般來說發生原因包括:1、客觀因素道路、氣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發生。2、車況不佳車輛技術狀況不良,尤其是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前橋、后橋有故障,沒有及時檢查、維修。3、疏忽大意當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沒有正確觀察和判斷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應遲鈍,表現為觀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當。還有當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觀想象判斷事務或者過高估計自己的技術,過分自信,對前方、左右車輛、行人形態、道路情況等,未判斷清楚就盲目通行。4、操作失誤駕駛車輛的人員技術不熟練,經驗不足,缺乏安全行車常識,未掌握復雜道路行車的特點,遇有突然情況驚慌失措,發生操作錯誤。5、違反規定當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規和其他交通安全規定行車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發生。如酒后開車、非駕駛人員開車、超速行駛、爭道搶行、違章裝載、超員、疲勞駕駛、行人不走人行橫道等原因造成交通違法的交通事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適應道路交通發展的需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并組織實施。 于慶權律師 執業24年 資質認證 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