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沒有時間限制,材料齊全的當天即可完成辦理。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法律規定復婚多久后可以再離婚 多久可以復婚? 離婚后最佳復婚時間 復婚需要多長時間 為你推薦 復婚需要多長時間 復婚需要30分鐘到兩小時左右,辦理復婚需要的手續和證件,具體如下:1、復婚需要的證件:(1)兩人身份證;(2)戶口本;(3)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2、復婚的手續:(1)初審: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并詢問相關情況;(2)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3)審查:對《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有關材料進行審查,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并按指紋;(4)登記: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復婚需要注意的問題:1、家庭成員的接納程度,是否真心接納。得不到祝福的婚姻,往往難以長久,復婚亦是如此。復婚之前,需要和孩子進行溝通,同時,也需要和婆婆進行溝通。2、復婚前建議簽訂協議,寫好各種權益的歸屬情況,如子女受撫養權益、監護權益以及收益分配權益等。同時也對可能造成紛爭的事情做好相關約定,防患于未然。3、導致離婚的那些問題,是否已得到解決。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三十六條婚姻登記員受理結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愿;(二)查驗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相應證件和材料;(三)自愿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紋;(四)當事人現場復述聲明書內容,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并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劉偉長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12-01 離婚后最佳復婚時間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對復婚時間未規定限制,男女雙方離婚后,任何時候都可以復婚,不受時間限制。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持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再婚的需要帶上離婚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八十三條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代雨庭律師 執業20年 資質認證 2022-01-17 多久可以復婚? 男女雙方離婚后,任何時候都可以復婚,不受時間限制。復婚需要的手續如下:1、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2、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3、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4、審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后,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5、復婚登記證。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后,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八十三條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陳友聯律師 執業15年 資質認證 202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