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后不可以拒絕探視權。未直接撫養的一方有探望權利,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離婚而消除。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義務。探望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或由法院判決。法院可中止探望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中止事由消失后應恢復探望。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不可以拒絕探視權。未直接撫養的一方有探望的權利。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的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章離婚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拒絕探視權是否有法律依據? 探視權不給探視,法律會怎么處置 探視權的規定 拒絕探視權后果 為你推薦 拒絕探視權是否有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探望權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探望權可以被中止,但必須出現法定的中止事由,即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其他原因如夫妻關系惡化或未支付撫養費等,不能成為中止探望權的理由。法律分析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可以拒絕探視權嗎1、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是不可以拒絕探視權的。因為探視權是在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八條對于拒不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或者組織,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但是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二、哪些情形允許中止探望權探望權的中止,是指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權不宜繼續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暫時停止探望權的行使。探望權是離異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權利,不得任意阻礙、限制甚至剝奪。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權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嚴重損害子女的利益時,就應對其探望權的行使給予必要的限制。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對于探望權的中止,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探望權的中止以出現法定的中止事由為條件。中止探望權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的規定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1、探望權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3、探望權人在行使探望權時對子女有侵權行為或者犯罪行為,損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權人與子女感情嚴重惡化,子女堅決拒絕探望的;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權的惟一條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間相互關系惡化,或探望權人未及時給付撫養費等,都不能成為中止探望權的理由。結語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不可以拒絕探視權。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探望權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中止探望權需要滿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事由。中止后,事由消失應恢復探望權。中止探望權不應因父母關系惡化或未支付撫養費等其他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釋(一)的規定,探望權的行使應受到必要限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二十五條 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第二章 家庭保護 第二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時,應當妥善處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探望、財產等事宜,聽取有表達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后,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應當依照協議、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確定的時間和方式,在不影響未成年人學習、生活的情況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的一方應當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權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張麗珍律師 執業13年 資質認證 2023-12-08 探視權的規定 一、探視權的規定有什么1、探視權的規定如下:(1)行使探視權的主體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2)探視權是法律規定的一項基本人權;(3)夫妻離婚后才有探視權的出現;(4)探視權的行使原則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二、探視權的時間一般多長探視權的時間具體如下:1、可以先由離婚的夫妻進行協商;2、協商不成時,法院一般會判決另一方在每個月的單周或雙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視權,也可能會有一至兩天的探視時間;3、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視權會明顯影響到孩子的健康成長,或者8周歲以上的孩子明確表示不想被另一方探視,法院則會暫時中止另一方的探視權。 鄭萌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6-13 拒絕探視權后果 法律分析:探視權是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享有的權利,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行使,不行使也沒有什么后果。但如果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不履行協助探望的義務,或阻礙對方探視,那么有探望權的一方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實現自己的探望權。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對有協助義務的個人和單位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吳佳文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