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騙取的公款通常涉嫌詐騙,不構成挪用公款罪。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涉及騙取公款的挪用公款罪問題 挪用公款行為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 使用騙取的錢是屬于挪用公款罪么? 挪用公款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 為你推薦 挪用公款行為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 1.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2.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4.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行為。我國的法律中也是明確的規定了所有的公職人員都是不可以隨意的侵犯公司的財物,如果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后也是屬于嚴重違法的行為,公司也是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和手段來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那么司法機關也會會根據當事人的涉案金額和情節確定處罰力度。【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戶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和國有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國有金融機構委派到前款規定中的非國有機構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羅仰俠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11-28 挪用公款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 挪而未用符合條件的構成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首先,從犯罪客體方面來講,認定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關鍵并不在于其是否實際使用了該公款,而在于公款的所有權中的使用權和占有權是否受到了侵犯。雖然沒有實際使用,但是該公款已經脫離了單位的實際控制,單位對該公款的占有權和使用權實際上已經受到了侵犯,對挪用公款罪的客體的侵犯已經完成。其次,正確認定持有公款行為的性質,應當從挪用公款罪的“挪”和“用”相互關系中具體分析。“挪”和“用”二者之間存在有主次之分,其中“挪”是主行為,“用”是從行為。因為公款被挪出單位后,對公款的所有者而言,該公款已經被使用,“挪”本身已經包含有歸個人使用的內容,此時公款處于行為人的實際控制之下,單位根本就沒有實際使用的可能;對行為人而言,將公款從單位挪出后,實際上已經占有、支配了該公款,其對公款的使用行為已經完成,所存在的差異只是是否按照自己原有的目的和預訂的用途進行使用而已。即使沒有按照原來的目的和預訂的用途使用公款,其挪后的“持有”狀態本身就是使用的一種方式。最后,我國《刑法》依據不同的使用方式具有不同的社會危害性,規定了挪用公款罪三種使用方式的不同構成要件,但并不能因此表明“用”就是主行為。三種使用方式中,“歸個人使用”是最基本的使用方式,除了“非法活動”和“營利活動”以外的所有使用方式,都屬于一般的“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的方式。因此,挪出公款以后,雖然沒有按照預定用途使用該公款,但是其“一直持有”這種使用方法已經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如果再具備“數額較大”和“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條件,就構成了挪用公款罪。一、挪用公款的立案標準是多少挪用公款立案標準有以下幾點: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2、挪用公款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從而構成的犯罪。挪用公款罪構成要件的內容有以下幾點:1、構成要件內容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在此前提下分為三種情況,一是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二是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三是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非法活動以外的活動,數額較大,挪用時間超過了3個月;2、行為對象是公款,包括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分為三種類型,各種類型的成立條件不完全相同,一是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賭博、走私等非法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數額較大和挪用時間的限制,二是挪用公款數額較大,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制,三是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構成挪用公款罪。【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王雨昕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3-02-17 使用騙取的錢是屬于挪用公款罪么? 使用騙取的公款不會構成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而使用騙取的公款一般涉嫌詐騙。一、貪污公款2萬元是否會坐牢貪公款2萬涉嫌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二、挪用公款四萬元要判刑嗎挪用公款四萬元要判刑,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借條涉及公款有效嗎借條涉及到公款一般是無效的,挪用公款的行為一般構成挪用公款罪。《刑法》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周業懇律師 執業19年 資質認證 20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