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經營者、管理者未盡到安全注意的義務時,商場應承擔侵權責任;若第三人造成客人摔倒,商場仍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商場需承擔補充責任,并可向侵權第三人追償。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在商場摔倒應由誰負責 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在商場摔倒應由誰負責 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在商場摔倒應由誰負責 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在商場摔倒應由誰負責 為你推薦 我國的法律規定中在商場摔倒應由誰負責? 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在商場摔倒的,商場經營者、管理者未盡到安全注意的義務的,商場承擔侵權責任。因為第三人的行為造成客人摔倒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但商場仍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由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商場經營者、管理者對客人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侵權第三人進行追償。【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劉偉長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3-02-03 在商場摔倒應由誰負責 法律分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商場的管理者經營者未盡到義務才導被摔倒的,那么由商場負責的。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 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梁孜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在商場內摔倒應由誰負責?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商場的管理者經營者未盡到義務才導被摔倒的,那么由商場負責的。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周業懇律師 執業19年 資質認證 2023-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