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一般不會由個人薪資進行抵債,股東在有限責任公司中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若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需承擔連帶責任。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公司破產法人個人資產抵債嗎 公司破產法人個人資產抵債嗎 公司破產法人個人資產抵債嗎 公司破產法人個人資產抵債嗎 為你推薦 個人公司破產個人財產要抵債嗎 法律分析:個人公司破產個人財產要不要抵債”問題進行的解答,個人公司破產的,要不要以個人的財產清償債務,由實際情況而定,如果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的,要承擔連帶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七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錢謙良律師 執業15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公司破產后債務會抵用法人私人財產嗎 公司欠債,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追究法人個人財產抵債的,法人如果是公司股東的話,以其個人出資額或認繳的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如果一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如下: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一、公司破產的認定標準有哪些破產界限的實質標準是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其要點包括:(一)債務人明顯喪失清償能力,不能以財產、信用或者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償債務;(二)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是已到期、債權人提出清償要求的、無爭議或者已有確定名義(指已經生效判決、裁決確定)的債務;(三)債務人對債務在可預見的相當長期間內持續不能償還;(四)債務人停止支付到期債務并呈連續狀況,如無相反證據,可推定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二、破產管轄的法院有哪些管轄權(一)地域管轄。破產法第3條規定,企業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所謂債務人住所地,根據司法解釋,指企業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因此,當企業的注冊地與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不一致時,應當以后者為準。債務人無辦事機構的,由其注冊地人民法院管轄。(二)級別管轄。破產法未規定破產案件的級別管轄。根據司法解釋,破產案件的級別管轄,按如下原則確定:1、基層人民法院一般管轄縣、縣級市或者區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企業的破產案件。2、中級人民法院一般管轄地區、地級市(含本級)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企業的破產案件。3、納入國家計劃調整的企業破產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三)移送管轄。根據司法解釋,上級人民法院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企業破產案件,或者將本院管轄的企業破產案件移交下級人民法院審理,以及下級人民法院需要將自己管轄的企業破產案件交由上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39條的規定辦理;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因特殊情況需對個別企業破產案件的地域管轄作調整的,須經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吳莉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11-25 企業破產后法人債務怎么辦 法律分析:1、根據法律規定,公司終止后應按照法律的規定,進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對外一切民事行為,包括起訴、應訴都以清算組的名義進行,由清算組催收債權,這樣利于實現怠于清算的企業及其股東與其他債權人、債務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平衡。公司終止后,該公司的股東有義務組織成立清算組織。清算組織依法清理企業財產,可以對外起訴主張債權并直接受償,可以應訴并以清理所得的財產償還債務。2、公司終止而沒有成立清算組織的,該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訴訟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義起訴應訴。該公司的股東不能直接作為原告起訴主張公司的的債權。但股東可以作為應訴被告,承擔組織成立清算組,以清理所得的財產償還債務的責任,這一判決的效力及于清算組織。在執行階段,股東仍怠于清算的,債權人可申請法院裁定由債權人組織清算,清算費用由股東承擔。實踐中,有的公司在起訴、應訴時處于正常營業狀態,而在訴訟開始之后發生公司被終止的情況,作為公司的股東或出資人應爭取主動,依法成立清算組織,可以將訴訟主體由終止公司變更為清算組織。因為清算組管理的是原公司的的財產,行使的權利和履行的義務都來源于公司,對原公司具有完整的繼承性,可以延續原公司的行為,但不能否定原公司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無論在訴訟的一審、二審、重審或執行階段,都可以將清算組變更為新的訴訟主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黃正橋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