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要求包括有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董事會成員為三至十三人,設董事長和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三人。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有哪些要求 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有哪些要求 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有哪些要求 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有哪些要求 為你推薦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如何設立組織機構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組織機構:1、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2、董事會,股東董事由股東會選舉,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3、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4、監事會,股東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鮑宇輝律師 執業33年 資質認證 2022-04-28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怎樣設立組織機構 法律分析:1、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由全體股東組成 。2、有限責任公司應設董事會,董事會向股東會負責,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不設董事會,僅設一名執行董事即可。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3、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議。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一人公司也可以不設股東會。第四十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五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張惠全律師 執業12年 資質認證 2022-04-27 根據我國公司法關于有限責任公司組織 法律分析:1、國有公司。國有公司的投資主體是國家,國家是國有公司的唯一股東,其上級主管部門代表國家管理國有公司。國有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其上級主管部門為清算主體,負責成立清算組,為公司注銷實施清算義務。2、集體公司。集體公司的投資主體是集體組織集體組織是集體公司的股東,即俗稱的開辦單位,集體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開辦單位負責成立清算組,并實施清算義務。3、聯營公司。聯營公司是不同投資主體公司投資成立的,聯營各方是公司股東。聯營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各投資主體為清算主體,共同參與成立清算組,實施清算義務。4、有限責任公司。按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就是清算主體,是清算組中權利、義務的承擔者。5、股份有限公司。該類公司如同有限責任公司一般,股東即是清算主體,但因該類公司股東數量較多,在成立清算組時,其成員構成應當由股東大會選定股東人選參加。但可能出現的情況就是全體股東大會無法召開,無法通過股東大會選定清算主體,針對這一問題,可以根據《公司法》關于股東大會由董事長、清算組由股東大會選定股東組成的規定確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為清算主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賈寶驊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