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的證據清單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勞動仲裁證據清單范本怎么填寫 勞動仲裁證據需要打印出來嗎 勞動仲裁證據必須是原件嗎 勞動仲裁證據清單和證據目錄 為你推薦 勞動仲裁證據清單范本怎么填寫 法律分析: 1、當事人應當對其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2、當事人應當概括其提供的證據名稱及證據的內容,并與其實際提供的證據相符,頁數相對應。3、提交人處由提交證據材料的當事人簽名,并注明提交的時間。4、當事人應按對方當事人的數量提交證據清單及證據材料副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錢歐陽律師 執業7年 資質認證 2022-01-21 勞動仲裁證據需要打印出來嗎 法律分析:需要全部打印出來,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證據原件和復印件都需要準備,原件帶走,復印件交仲裁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第五條勞動爭議處理的基本程序,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陳浮中律師 執業11年 資質認證 2022-04-29 勞動仲裁證據清單范本 法律分析:勞動者在申請仲裁時一般提交如下證據:1、書面勞動合同;2、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包括工資條、銀行對帳單、工資領取簽字表等);3、社保繳費證明;4、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5、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6、“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7、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8、考勤記錄;9、其他勞動者的證言;10、能夠證明仲裁申請事項的其他證據材料。此外,能夠證明勞動合同履行情況的業務文件、介紹信,以及往來電子郵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為證據提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條 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仲裁委員會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參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予以收集;仲裁委員會認為有必要的,也可以決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予以收集。 王巨峰律師 執業20年 資質認證 202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