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發生工傷后,公司降低注冊資本,變更股東,就能逃避賠償責任了嗎?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員工發生工傷后,公司降低注冊資本,變更股東,就能逃避賠償責任了嗎? 員工發生工傷后,公司降低注冊資本,變更股東,就能逃避賠償責任了嗎? 員工發生工傷后,公司降低注冊資本,變更股東,就能逃避賠償責任了嗎? 員工發生工傷后,公司降低注冊資本,變更股東,就能逃避賠償責任了嗎? 為你推薦 工傷賠償能否向公司股東追償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工傷賠償由公司財產承擔的,股東如實履行出資責任后,股東對公司債務不承擔責任,所以工傷賠償一般不能向股東追償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王靜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2-06-08 工人工傷致殘老板為避責注銷公司是否違法 法律分析:工人工傷致殘老板為避責注銷公司違法,公司注銷的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清算,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償還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等費用才可以辦理注銷手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田大龍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1-21 工傷案件,工傷已認定,仲裁前,有限責任公司老板為了逃避工傷賠償,變更了法人和股東 《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九條規定,如果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轉讓股權時未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情況,公司可以要求股東履行義務,并要求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同時,如果公司債權人向該股東提起訴訟并要求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法院也應予以支持。法律分析可以追加原股東為執行對象。《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十九條的規定:第十九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向該股東提起訴訟,同時請求前述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拓展延伸工傷案件曝光:有限責任公司老板涉嫌違法變更法人和股東,企圖逃避工傷賠償責任近日曝光的工傷案件引起廣泛關注,涉事的有限責任公司老板被指涉嫌違法變更法人和股東,企圖逃避應承擔的工傷賠償責任。根據相關調查,該老板在工傷認定之后,故意進行了法人和股東的變更,試圖掩蓋其與工傷案件的關聯,以逃避賠償責任。這種行為嚴重違背了勞動法和社會公平原則,損害了工人的合法權益。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將依法追究涉事人員的責任,并確保受害工人獲得應有的賠償。此次曝光的案件再次凸顯了保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性,呼吁加強監管力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結語近日曝光的工傷案件再次提醒我們,保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性。涉事公司老板涉嫌違法變更法人和股東,企圖逃避工傷賠償責任。此類行為嚴重損害了工人的合法權益,且違背了勞動法和社會公平原則。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將依法追究責任,確保受害工人獲得應有的賠償。我們呼吁加強監管力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傷 保 險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殘或者自殺;(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李雅麗律師 執業2年 資質認證 2023-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