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所以,您可以聯系閔行區的相關部門或者通過官方渠道查詢最新的勞動仲裁地址信息。
建議您通過以下方式獲取準確信息:
訪問閔行區政府官方網站,查找勞動仲裁機構的相關信息。撥打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勞動仲裁機構的咨詢電話進行查詢。在地圖應用或搜索引擎中輸入“閔行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關鍵詞,嘗試找到相關的地址信息。這樣,您可以確保獲取到最新、最準確的地址信息,以便順利進行勞動仲裁的相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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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上海勞動仲裁咨詢電話是多少 上海市勞動局勞動仲裁咨詢電話 閔行勞動仲裁委員會電話 上海勞動仲裁地址 為你推薦 上海勞動仲裁地址 如果您在上海工作,遇到了勞動糾紛,想要申請勞動仲裁,您應該向哪個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者居住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就是說,您可以根據自己的居住地或者用人單位的注冊地選擇適當的仲裁委員會。上海市有十個區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分別位于黃浦區、徐匯區、長寧區、靜安區、普陀區、虹口區、楊浦區、閔行區、寶山區和浦東新區。您可以根據這些仲裁委員會的地址和聯系方式,選擇離您最近或者最方便的一個進行申請。如您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來電咨詢13146663812,安啟博律師隨時為您解答。 安啟博律師 執業1年 資質認證 2023-11-30 閔行勞動仲裁委員會電話 閔行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聯系電話51519798地址:莘莊莘北路168號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受理勞動爭議案件、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負責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當事人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辦理程序1、勞動保障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受理的,應當由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并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日內提交答辯書及相關證據。被訴人沒有按時提交或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審理。3、仲裁庭應當于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撤訴處理,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4、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案,案情復雜確需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但不得超過十五日。5、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6、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7、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收費標準:不需要收費.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仲裁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勞動爭議案件受理的日常工作。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工作人員接到仲裁申請書后,應對下列事項進行審查:(一)申請人是否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二)申請仲裁的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三)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是否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內容;(四)該勞動爭議是否屬于本仲裁委員會管轄;(五)申請書及有關材料是否齊備并符合要求;(六)申訴時間是否符合申請仲裁的時效規定。對申訴材料不齊備或有關情況不明確的仲裁申請書,應指導申訴人予以補充。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杜曉霞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07-18 上海勞動仲裁咨詢電話是多少 法律分析:上海勞動仲裁咨詢電話是12333。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陳嘉良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