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的保質期是指借條的有效期,借條永久有效,但借款糾紛有訴訟時效限制為三年。超過二十年的權利損害不再受法院保護,特殊情況可申請延長。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借條的保質期指什么呢 借條的保質期指什么呢 借條的保質期指什么呢 借條的保質期指什么呢 為你推薦 借條也有“保質期”嗎? 花開有期 借條亦有期親朋好友之間借錢是常有的事,有些人可能覺得借給別人的錢,什么時候找對方要都可以。真的是這樣嗎?前兩天一個朋友找我幫看一個借條,上面寫著還款日期是2018年7月1日,我跟他說,借條已經過了“保質期了“。這里所說的保質期就是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實踐中,經常有債權人因為訴訟時效過了而吃虧。普通的訴訟時效是3年如果您的借條上約定了還款期限,那這個債權的訴訟時效,自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起算,如這張借條的訴訟時效起算時間是2018年7月2日。約定分期還款的,訴訟時效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主張還款,但是應當給借款人一定的寬限期;訴訟時效自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屆滿的法律后果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也就是說,如果借條過了保質期,且借款人又以訴訟實效屆滿為由抗辯,是可以不還款的。哪些方法可以中斷訴訟時效,重新計算?比如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發送催款通知單、雙方簽訂還款協議,也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讓借款人支付利息等,這樣借款人就構成對原債務的確認,訴訟時效可以重新計算3年了。借條上約定了律師費,法院會支持嗎?保證責任“變天”了個人股東借款超期不還會被視同分紅嗎?想了解更多精彩內容,快來關注合肥秋菊律師 張秋菊律師 執業7年 資質認證 2022-10-22 借條的保質期是指什么 借條的保質期是指什么借條的保質期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 靖建宇律師 執業2年 資質認證 2023-07-28 借條的保質期有多長? 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借款期限這個事兒。1、有無借期不影響借貸關系其實借條寫不寫還款期限,都不影響借條的法律效力的,也不影響民間借貸關系的成立。寫不寫還款期限都成,也各有利弊。2、約定利息的問題不管借條上有沒有約定還款期限,都可以約定利息的。建議約定利息時不要寫成固定的金額(例如,利息1萬元整),而應寫明利率(例如,月息1%)。因為如果有部分還款、分次還款的情形,固定金額的利息會被質疑不符合客觀情況,從而要據實詳細計算或調整(相信我,您會算到抓狂的)。而寫明利率的話,出現部分還款、分次還款的情形,絲毫不會影響利息的計算,清爽明朗易計算。3、寫借期的壞處因為沒有約定明確的還款期限,所以也不可能約定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故無從主張逾期還款的違約金。但是即便未約定還款期限,在出借人催要借款之后,借款人還是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的。4、不寫借期的好處一、 出借人可以隨時索要借款依照《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有約定借期,按約定;無約定借期,可隨時催要。因此,如果約定了借款期限,借款人可以拒絕提前還款給出借人的。而如果借條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出借人則可以隨時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返還借款。二、訴訟時效不會過得那樣快《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a,提起訴訟是有一定的時間限制,這種時間限制就是訴訟時效,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官司就打不贏了(術語叫“喪失勝訴權”)。b,訴訟時效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日起計算。c,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平時說的訴訟時效都是指“一般訴訟時效”的3年。假如借條約定了最后還款日期,那么期滿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時,出借人即應知道其債權被侵害,則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在不考慮訴訟時效的中斷、中止的情況下,約定了還款期限的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從最后還款日的次日起的三年,很容易'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借款合同成立時一方寫下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寫下借條的日期是借款合同的成立日期,此時沒有任何一方權利受到侵犯。訴訟時效的起算應從出借人主張權利時(也就是催要借款時)的次日起算三年;如果出借人主張還款時予以借款人寬限期的,期滿借款人仍不履行義務時,出借人即應知道其債權被侵害,則訴訟時效從該寬限期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三年。但是約定了借款期限的,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就固定下來了——最后還款日的次日。若沒有約定借款期限,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就是不確定的或者動態的——從出借人要求還錢的次日或者予以借款人寬限期的次日起算。兩相比較,當然沒有約定借款期限的訴訟時效更靈活寬泛更可控一些。萬一出借人財大氣粗、貴人多忘事,忘了和借款人要錢,別說三年了,二十年內(即最長訴訟時效)都是還在訴訟時效內的。什么時候出借人想起來要錢了,什么時候才開始起算訴訟時效。結論:不寫借期更好借條有沒有還款日期,司法實踐中并不影響借條的法律效力,對債權債務的形成也不會有影響;無論借條有沒有還款日期,都可以約定利息;從出借人催要還款的角度而言,從訴訟時效角度考慮,借條不載明還款期限略微好一些。把客觀事實轉化為法律事實呈現在法庭,是律師的專業工作。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處理才會事倍功半。 糜珺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3-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