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物上代位權的取得方式是委付,條件包括被保險人提出、全部提出請求、無條件、經保險人同意。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保險物上代位權的取得方式是怎樣的 保險物上代位權的取得方式是怎樣的 保險物上代位權的取得方式是怎樣的 保險物上代位權的取得方式是怎樣的 為你推薦 保險人取得物上代位權的途徑 法律分析:保險人的物上代位權是通過委付取得。委付的成立必須具備如下條件:須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委付應是就保險標的的全部提出請求;委付不得附有條件。委付必須經過保險人的同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 閆璨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保險物上代位權的取得方式是? 保險物上代位權的取得方式是通過委付。委付是指保險標的發生推定全損時,被保險人要求保險人按推定全損賠償,并以明確方式表示將其標的所有權全部轉移給保險人的行為。一、保險賠償的方式保險理賠的方式有二種:賠償和給付。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二、保險委付和代位權是指什么代保險委付是指在海上保險中,在保險標的物發生推定全損時,被保險人明確表示將該保險標的的一切權利轉移給保險人,而請求保險人賠償全部保險金額的法律行為。代位權是指在財產保險中,保險人在賠償被保險人損失后,假如第三人對保險標的的損失根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應承擔責任,被保險人應將對該第三人享有的賠償請求權轉移給保險人,由保險人代位行使。根據法律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三、保險理賠是什么意思?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后,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愿訂立。 王煥坤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12-02 保險人在什么情況下不得行使代位求償權 法律分析:除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故意造成本法所規定的保險事故以外,保險人不得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是指作為自然人的被保險人,其配偶、子女、父母以及與被保險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人。被保險人的組成人員,是指作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被保險人的內部工作人員。在一般情況下,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對保險標的具有與被保險人共同的利益;因此,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非故意損害保險標的,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法規定保險人不得行使代位求償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除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故意造成本法第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保險事故外;保險人不得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 黃華律師 執業18年 資質認證 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