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是指勞動者遭受事故或者或職業病暫時喪失勞動能力,需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并保持員工數字待遇不變的一個期間。《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時間一般不超過12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月。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確定問題。《工傷保險條例》沒有對期間的計算問題繼續您明確規定,實踐中有幾種計算方式:有制定停工留薪管理辦法或者分類名錄的,按照規定處理,如北京市、山東省;沒有制定名錄的,一般按照醫療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來確定,同時也會綜合考量勞動者的傷情及勞動能力鑒定情況,如江蘇省;另外直接依據醫療終結期確定停工留薪期,如廣東省。
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計算問題。針對原工資的計算大致有三種;1,指加班費之外的工資,如河南省;2,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如北京市、江蘇省包含加班費;3,前12個月出加班費之外的平均工資,如浙江省。
因第三人侵權構成工傷的,勞動者有權同時主張誤工費與停工留薪工資的雙重賠償。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關于停工留薪期的幾點總結 關于停工留薪期的幾點總結 關于停工留薪期的幾點總結 關于停工留薪期的幾點總結 為你推薦 停工留薪期怎么確定 停工留薪期的確定方式如下:1、停工留薪期的確定主要是依據醫療機構出具的病假單來確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具體期限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情診斷意見確定。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2、通過制定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來確定停工留薪期的具體期限。用人單位可依據分類直接來確定停工留薪期的具體期限,然后填寫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確認通知書,該通知書由用人單位、工傷人員各一份。以臨床治愈或者經治療相對穩定需要的時間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具體期限由用人單位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確定,并書面通知工傷職工本人。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彭宗輝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9-18 停工留薪期如何確定 一、確定停工留薪期方法如下:1、由所在單位按照當地勞動部門《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滿一年的以及發生爭議的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2、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3、滿一年的以及發生爭議的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二、停工留薪期間,是指勞動者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并保持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的期間。在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應當視受傷勞動者為正常出勤而支付相關待遇,因此停工留薪期期間的確定對勞動者待遇的享受就殊為重要。實踐中關于停工留薪期期間確定的爭議并不少見。勞動者會在勞動能力鑒定結果出來后及時進行工作,對停工留薪期的確定并無大的爭議。但在實踐中,可能會出現勞動者的傷情早已穩定并能夠正常生活,但是卻沒有去做勞動能力鑒定,等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距離其復工之日已經相距了很長一段時間。因此,勞資雙方往往對停工留薪期的期間產生爭議。三、兩種觀點:1、一種觀點認為,停工留薪期應當截止于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這一觀點的依據在于《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這種觀點也可以簡稱為“鑒定截止論”。2、另一種觀點認為,停工留薪期應當截止于勞動者可以正常工作之日,這一觀點的依據在于《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這種觀點可以簡稱為“復工截止論”。三、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停工留薪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但并非工傷發生之日至評定傷殘等級前,均為停工留薪期。現實生活中,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后,用人單位不主動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情形很多。對此,職工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收到工傷認定決定后,再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做出傷殘鑒定的時間,距事發之日就可能長達12個月。如果不考慮醫院的意見,以及工傷職工的傷殘等級,一味地將這段時間均作為停工留薪期,很可能造成停工留薪期過長,與職工的實際傷情不對等,從而違背了設立停工留薪期的宗旨。同樣,如果采用“鑒定截止論”的觀點,那么可能造成對用人單位的不公。綜上,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實踐中認定停工留薪期可以根據醫院傷情診斷意見和醫囑來認定,若沒有醫囑證明的,可以參考傷殘等級來認定。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賈寶驊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12-22 停工留薪期如何確定的 法律分析:停工留薪期是《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一個概念,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薪水、福利、保險等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一般不會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鄒慶技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