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權利,可以委托合伙人代表企業執行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需定期報告事務執行情況,其所產生的收益歸企業,費用和虧損由企業承擔。執行事務合伙人可對其他合伙人事務提出異議,如發生爭議,按照法律規定作出決定。合伙人對企業事項作出決議,按合伙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區別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普通合伙人與有限合伙人的區別 普通合伙人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 為你推薦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法律分析: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共有財產權、合伙經營權、利潤分配請求權和出資義務、承擔合伙事務義務、分擔虧損義務等等,只有承擔這些責任和義務,才能更快更好的達到合作目標,如果一方不愿承擔相應義務,另一方有權以法律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法律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李異進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1-18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區別 法律分析:一、責任不同:有限合伙人(LP)即真正的投資者,但不負責具體經營,普通合伙人(GP)有權管理、決定合伙事務,負責帶領團隊運營,對合伙債務負無限責任。二、交易不同: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全體合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三、企業債務不同: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有限合伙人只以其出資對合伙企業負有限責任。四、經營負責不同: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經營負責,一般有經營業績報酬;有限合伙人不負責經營,沒有經營報酬,只根據出資份額取得相應的經營利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作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伙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第三十九條 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第四十條 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第四十一條 合伙人發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第五十七條 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第五十八條 合伙人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合伙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后,該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第七十四條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限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第七十七條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吳歡歡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4-15 普通合伙人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 普通合伙人具有如下相關權利:1、執行合伙事務或委托他人執行的權利;2、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權利;3、分紅權。普通合伙人具有如下相關義務:1、按約定繳納出資的義務;2、對合伙企業的虧損進行承擔的義務?!痉梢罁俊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十七條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第二十八條由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第三十三條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楊娟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