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扶養,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扶養,亦即在扶養人和被扶養人中至少有一方為外國人的扶養關系。扶養是指根據身份關系,在特定的親屬間,一方對另一方給予生活上的扶助。扶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扶養包括撫養(即尊親屬對卑親屬的扶養)、贍養(即卑親屬對尊親屬的扶養)和狹義上的扶養(即配偶之間的扶養)。在扶養關系中,提供扶養的人稱為扶養義務人或扶養人,接受扶養的人稱為扶養權利人或被扶養人。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148條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涉外撫養范圍包括什么 涉外撫養范圍包括什么 涉外撫養范圍包括什么 涉外撫養范圍包括什么 為你推薦 涉外撫養有哪些法律規定 涉外撫養適用法律的依據包括《民法典》、《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民事訴訟法》等。涉外撫養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主要財產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護被扶養人權益的法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九條扶養,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主要財產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護被扶養人權益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條外國人依法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收養人應當提供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有關其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并與送養人簽訂書面協議,親自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前款規定的證明材料應當經收養人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孫旭權律師 執業14年 資質認證 2021-11-26 涉外撫養包括什么方面 法律分析: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收養人應當提供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有關其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并與送養人簽訂書面協議,親自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前款規定的證明材料應當經收養人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九條 外國人依法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收養人應當提供由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有關其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并與送養人簽訂書面協議,親自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前款規定的證明材料應當經收養人所在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但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李亞龍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2-01-18 一般涉外撫養指的是什么 涉外扶養,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扶養,亦即在扶養人和被扶養人中至少有一方為外國人的扶養關系。扶養是指根據身份關系,在特定的親屬間,一方對另一方給予生活上的扶助。扶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的扶養包括撫養(即尊親屬對卑親屬的扶養)、贍養(即卑親屬對尊親屬的扶養)和狹義上的扶養(即配偶之間的扶養)。而涉外撫養,也就是撫養人和被扶養人當中有一方為外國人。在扶養關系中,提供扶養的人稱為扶養義務人或扶養人,接受扶養的人稱為扶養權利人或被扶養人。根據《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9條規定:“扶養,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主要財產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護被扶養人權益的法律。”此條強調對扶養權利人權利的優先保障。適用最有利于扶養權利人法是用利益因素分析的方法來適用法律的,無論選擇適用哪一個國家的法律,只要該法律有利于扶養權利人獲得最大的權益,則適用之,反之則不予適用,但前提是該國法院具有管轄權,且不與本國的沖突法規范以及所加入的國際條約相沖突”一、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如何?1、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1]:“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在財產繼承中如果各種繼承方式并存,應首先執行遺贈扶養協議,其次是遺囑和遺贈,最后才是法定繼承。2、遺贈扶養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認真遵守協議的各項規定。被扶養人對協議中指明的財產,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處分。如果遺贈的財產因此而滅失,扶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遺贈扶養協議,并要求補償已經支出的扶養費用。扶養人必須認真履行撫養義務。如果扶養人不盡扶養義務,或者以非法手段謀取被扶養人的財產,經被扶養人的親屬或有關單位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剝奪扶養人的受遺贈權。如果扶養人不認真履行扶養義務,致使被扶養人經常處于生活困難、缺乏照料的情況時,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對遺贈財產的數額給予限制。3、遺贈扶養協議的執行期限一般較長,在此期間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協議解除時,便發生兩種法律后果:一是扶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導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受遺贈的權利。其已支付的扶養費用,一般也不予補償。二是受扶養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致使協議解除的,則應適當償還扶養人已支付的扶養費用。4、遺贈扶養協議簽訂后,遺贈人與其子女、扶養人與其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遺贈人的子女對遺贈人的贍養扶助義務,不因遺贈扶養協議而免除。同時,遺贈人的子女對其遺贈以外的財產也仍享有繼承權。扶養人在與遺贈人訂立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由于不發生收養的法律效力,因而對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享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 王雨昕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