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訴沒離,第二次起訴法院說要夫妻分居滿一年,這個時間應從證實已經分居的事件開始算起。第一次起訴沒有判決離婚,自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六個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也需要有證據證明兩人的感情確已破裂,夫妻分居滿一年是一個確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條件。分居滿一年的認定需要以下三點。法律分析第一點,夫妻分居是包括感情不合分居,不履行兩人之間相互照顧義務的行為等等。這些需要有證據證明確實有分居的事實,比如鄰居的證明。證明兩人確實不居住在一起。第二點,夫妻兩人的分居是因為感情不合,其他原因,如工作原因,環境原因,家庭需要原因等等不能算作夫妻兩人離婚分居的時間。第三點,是比較重要的一點,就是時間滿兩年,自分居事實發生之后起滿兩年。同時也需要證據來證明分居確已有兩年,這個證據是比較難證明的。可以提供居住方面的證明,證人的作證等等。只有滿足以上三點的夫妻分居,才能構成法定判離婚的條件。證明夫妻分居的證據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入手:(1)雙方有簽訂分居的協議;(2)一方在外居住的租賃合同或其他的居住證明;(3)雙方來往的信息或者聊天記錄能夠證明分居事實的;(4)有相關證人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第一次起訴沒離,第二次起訴法院說要夫妻分居滿一年,這個怎么算日子? 第一次起訴沒離,第二次起訴法院說要夫妻分居滿一年,這個怎么算日子? 第一次起訴沒離,第二次起訴法院說要夫妻分居滿一年,這個怎么算日子? 第一次起訴沒離,第二次起訴法院說要夫妻分居滿一年,這個怎么算日子? 為你推薦 第二次起訴離婚分居滿一年怎么算 一、第二次起訴離婚分居滿一年怎么算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生效后次日開始計算。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期間種類和計算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第一百二十四條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二、分居時間從什么時候算分居的兩年的時間計算如下:(一)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二)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應從同居后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后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姜超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10-16 第一次起訴離婚后分居達兩年會判離嗎 法律分析:第一次起訴離婚后分居達兩年是否會判離要看夫妻感情是否卻已破裂。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葉昌明律師 執業13年 資質認證 2022-01-18 第一次起訴離婚后分居滿一年判離嗎 法律分析:第一次起訴不判離婚,只要是雙方分居一年,那么第二次起訴要求離婚,法院就應該判離婚了,再也不會出現那種起訴了多次,經歷了多年而不能離婚的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孫威律師 執業17年 資質認證 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