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后子女不能繼承。城市市區土地所有權由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出另有規定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任何組織、個人、單位均不得對土地所有權進行處分。繼承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驟:1、遺產確認:首先要確認遺產的類型、數量和價值,并確定遺產是否有遺囑或遺贈等相關文件;2、立案申請:繼承人需要向當地的法院申請立案,提交相關的申請材料,包括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死者的死亡證明、遺囑或遺贈等文件;3、審核認定:法院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認定,確認繼承人的身份和權利,并確定遺產的分配方式;4、遺產分配:根據法院的判決或裁定,遺產可以按照法定繼承順序或遺囑的規定進行分配;5、稅費繳納:繼承人需要按照相關的稅法規定繳納相應的繼承稅;6、遺產登記:繼承人需要將遺產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包括銀行賬戶、房產證、車輛證等。繼承的條件包括以下:1、繼承人必須是合法的繼承人:合法的繼承人包括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享有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遺囑繼承人是指被遺囑人在遺囑中指定的享有遺產的權利的人。2、被繼承人已經死亡: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后才能進行繼承。如果被繼承人仍然存活,就不涉及繼承問題。3、繼承的遺產必須是合法的:繼承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合法擁有的財產,包括不動產、動產、知識產權等。4、繼承人必須是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繼承人。5、沒有遺囑或者遺囑無效: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留下遺囑,或者遺囑被認定為無效,即依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繼承;6、沒有被剝奪繼承權:在特定情況下,繼承人可能會被剝奪繼承權,例如,因犯罪行為被判處死刑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等。綜上所述,在土地確權后,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和處置需要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于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農村的宅基地兒子有繼承權嗎 農村土地有繼承權嗎 土地確權我女兒可以繼承嗎? 土地確權女兒可繼承嗎 為你推薦 土地確權女兒可繼承嗎 法律分析:土地確權后,被繼承人取得土地的使用權的,被繼承人死后,其子女是可以繼承的。《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猝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黃琴林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04-27 農村的宅基地兒子有繼承權嗎 一般而言沒有繼承權,因為宅基地不屬于遺產,不得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村民個人所有,是可以被繼承的。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三條 遺產范圍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據變更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劉韻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05-24 土地確權我女兒可以繼承嗎? 土地確權女兒可繼承的。并且前述的土地確權不得為所有權,只能為使用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遺產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位進行繼承。且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姜超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