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過世房產證讓其中一子女拿走,進行房產變更需不需要其他兄弟簽字取決于房屋產權所有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如果拿房產證是父母贈與或者遺囑指定的繼承人,那么不需要其他兄弟簽字。如果不是,那么所有子女都有繼承權,需要其余兄弟簽字。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房屋過戶需要明確房屋歸屬,如果房屋屬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去世后沒有遺囑,房屋屬于遺產,一個子女無權單獨處分。房屋所有權人如果不是父母并且健在,那么可以去房產局直接過戶給,這屬于法律賦予的權利,其余子女無權利索要。如果房屋所有權屬于去世的被繼承者,那么所有子女都有該房屋的繼承權。被繼承人死亡后,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如果有撫養協議,按照撫養協議分配遺產,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分配遺產,如果都沒有,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分配遺產。去世老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享有房屋繼承權,而房產變更需要房產所有人簽字。所以,如果不是通過贈與或者遺囑獲得的房屋,房證要更名需要子女以及去世人的父母到場簽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父母都過世房產證讓其中一子女拿走,如果他要換名需要其他兄弟簽名嗎? 父母都過世房產證讓其中一子女拿走,如果他要換名需要其他兄弟簽名嗎? 父母都過世房產證讓其中一子女拿走,如果他要換名需要其他兄弟簽名嗎? 父母都過世房產證讓其中一子女拿走,如果他要換名需要其他兄弟簽名嗎? 為你推薦 母親去世,房產證是父親名字,父親是否有權私下將房子過戶給其中一個子女 房屋雖只登記在父親名下,但確屬父母共同財產的,母親去世后,子女有權繼承母親名下的份額。如果母親留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發生繼承,如果未留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分割遺產。父親私自將房產過戶給某一子女的,其他子女依然有權主張各自有權繼承的份額。父親也可以組織各子女就母親的份額如何分割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可以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所有繼承人應共同簽字。如果只就父親名下的房產份額如何處理的,父親可以自行書寫遺囑,如果是遺囑的話是不需要其他子女也就是繼承人簽字的,只需立遺囑人自己簽字并寫明日期即可。【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ㄒ唬┑谝豁樞颍号渑?、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揪幩Q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揪幩Q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處理方式】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張麗珍律師 執業13年 資質認證 2021-09-25 父親去世,母親健在,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過戶給其中一個子女可以嗎? 【法律分析】若是遺產的其他繼承人,也就是其他子女或爺爺奶奶沒有意見,且同意過戶給子女中的某個人,那么可以通過買賣或贈與或繼承的方式過戶到一個子女名下。若是其他繼承人不同意,那么也不可以直接過戶到一個子女名下,即便是單方面過戶了,后續其他繼承人也可以將房子要回來。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1、父母的房子,屬于父親和母親的共有財產,父親或母親一方去世后,其占有的份額轉化成為遺產。若是沒有留有遺囑或遺贈協議,將自己的遺產指定給某個繼承人,那么該遺產的份額得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均可繼承。2、根據規定,法定繼承第一位順位的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均可繼承,均有份額。3、房產證上雖然寫的是去世父親的名字,但是實際上屬于所有法定繼承人的共有財產。那么房產所有權的處分,如過戶,自然是需要經過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則為無權處分。【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賈寶驊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2-15 父母過世前房產已過戶到我名下其他兄弟能提出分家產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已經將房產過戶,則其它人沒有權力再來分配此房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張深圳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