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后農村自建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的確定方式:如果系一方婚前財產、個人人身損害賠償金所得房屋,除另有約定外,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系雙方共同財產所得,除另有約定外,應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農村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農村婚后自建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宅基地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農村自建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為你推薦 農村婚后自建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1、如果是父母、小夫妻共同出資的自建房,房產屬父母、夫妻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所有。2、 如果是父母單獨出資的自建房,房產屬父母,離婚時不能分割財產;3、 如果是夫妻單獨出資的自建房,房產屬夫妻,離婚時一人一半;4、 得到房子的一方給付對方應分得房產的折價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李琰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婚前宅基地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婚前宅基地算夫妻共同財產嗎1、夫妻一方婚前獲得的宅基地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區分是否為共同財產,首先要看的是否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其次再看婚后是否重修或整修過。若該宅基地房是在婚前取得的,婚后也沒有任何修繕行為,通常很難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夫妻雙方離婚,該宅基地也不需與對方進行分割。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二、協議離婚程序怎么走協議離婚流程如下:1、提交離婚登記申請;2、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3、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 鄭萌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6-14 農村自建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1、如果是父母、小夫妻共同出資的自建房,房產屬父母、夫妻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所有。2、如果是父母單獨出資的自建房,房產屬父母,離婚時不能分割財產;3、如果是夫妻雙方出資的自建房,房產屬夫妻,離婚時一人一半;4、得到房子的一方給付對方應分得房產的折價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曾利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