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繼承香港遺產的過程包括清算遺產、申報遺產總值、提交相關文件、提取遺產并進行分配。有遺囑的遺產需提交死者死亡證明書、遺囑原件、遺產稅證明和執行人宣誓書;無遺囑的遺產需提交死者死亡證明書、遺產稅證明、宣誓書等文件。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遺產繼承】大陸居民怎樣繼承香港遺產? 【遺產繼承】大陸居民怎樣繼承香港遺產? 【遺產繼承】大陸居民怎樣繼承香港遺產? 【遺產繼承】大陸居民怎樣繼承香港遺產? 為你推薦 港澳居民可以繼承大陸房產嗎 法律分析:香港的同胞是可以繼承大陸房產的,香港人只要是被繼承人合法的繼承人,就能繼承大陸的房屋。國家保護自然人的繼承權。繼承開始后,按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條 國家保護自然人的繼承權。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顧倩律師 執業14年 資質認證 2022-01-25 香港遺產繼承有關規定 法律分析:1、繼承公證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資料:(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院的死亡通知書、骨灰證、火化證明等)、身份證、戶口簿(注銷戶口)等;(2)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如果遺產在香港的,須提供香港遺產稅署出具的遺產清單;(3)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4)親屬關系證明(表格可在公證處網站下載,由被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意見并蓋章;沒有單位的,由社區工作站和街道辦事處出具意見并蓋章。因特殊情況無法提供的,可由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社區工作站、街道辦事處出具意見并蓋章并提供相應證明);(5)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的,須提供經公證的委托書。(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果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或澳門有關機構予以證明,并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確認;如果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是居住國外,上述材料應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2、申請免稅根據財稅[2009]78號、財稅[2009]111號的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可以申請免征營業稅和不征個人所得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1036號)的規定,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征契稅。申請免稅需到深圳市地稅局,具體需要攜帶的資料:(1)繼承人身份證復印件(2)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書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3)房地產證(若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產證復印件需有銀行蓋公章及與原件一致的章經辦人簽章)(4)繼承權公證書(境外人士(含港澳臺)須提供境外公證書和境內公證書)(5)如果繼承人未滿18周歲需提供監護權公證書3、登記過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賈寶驊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3-02-03 大陸居民怎樣繼承香港遺產 大陸居民繼承香港親屬遺產,可以委托香港律師辦理,也可以出具委托書授權在香港的親友辦理,還可以委托南洋商業銀行信托有限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辦,申請人應提供大陸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文件、證明其本人與死者的關系,按香港有關法律執行。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辦繼承香港親屬遺產的過程是:一、由申請人或委托辦理人清算死者遺產,并會同遺產稅署人員清點死者名下保管箱財物,開列清點清單,并對不動產作估價;二、申報遺產總值,向稅務局遺產稅署申報遺產情況,領取遺產免稅或完稅證明;三、呈送法院檢證;四、提取死者遺產,申請人在向高等法院申請后領取死者遺產管理證明書或者遺產檢定書后,向銀行、證券、田土廳辦理遺產轉移手續;五、遺產處理分配。1、首先結清死亡人生前所欠債務、喪葬費、申請承辦費;2、剩余部分依遺囑或法定繼承人份額分配。 辛小慧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3-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