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2、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后,立案法院應當發出立案通知書,支付訴訟費;
3、民事庭受理案件后,應當向對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一定時間內到庭應訴;
4、雙方出庭后,法院將進行調解;
5、法院通過審判作出準予離婚或者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起訴離婚的法律流程是怎樣的? 起訴離婚的法律流程是怎樣的? 起訴離婚的法律流程是怎樣的? 起訴離婚的法律流程是怎樣的? 為你推薦 怎么起訴離婚的流程 法律分析:對于起訴離婚的流程,是跟正常的民事訴訟流程差不多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其一方當事人應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且準備相關的證明其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依據,人民法院會對是否符合立案標準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標準的,會在七天內予以立案并通知當事人,法院也會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告,通知雙方開庭時間,并準時在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第一百三十六條 開庭通知和公告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李明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2-01-17 怎樣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流程? 起訴離婚,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Ψㄈ嘶蛘咂渌M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媸桥c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ㄋ模儆谌嗣穹ㄔ菏芾砻袷略V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吉祥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01-17 起訴離婚流程怎么進行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想要起訴離婚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會對案件審查是否符合起訴條件,對于符合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予以立案,并通知當事人,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達起訴狀,被告在法定期限內答辯,當事人根據法院通知的開庭時間及地點準備好訴訟材料。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對于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馮永超律師 執業13年 資質認證 202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