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法新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是多長時間?
我國沒有離婚法,《民法典》中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是30天。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協議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1)協議離婚必須是夫妻雙方完全自愿。
(2)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已經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出適當處理。
(3)必須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4)雙方當事人是在我國民政局合法登記的夫妻。
三、無法協議離婚怎么起訴離婚?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四、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五、起訴離婚需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托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托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托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復印件。
綜上所述,離婚冷靜期的時間不超過30天,而且離婚冷靜期只適用于協議離婚,夫妻雙方選擇協議離婚的,不管是因為什么原因要離婚,未經離婚冷靜期都沒有辦法提前拿到離婚證,如果其中一方在離婚冷靜期內返回,另一方只能選擇訴訟離婚。
通過上述文章中的內容,詳細大家已經對離婚法新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是多長時間問題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議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這方面相關的法律知識,才可以在遇到法律問題的時候可以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其他需要幫助的法律問題,可以咨詢律師給您解答。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離婚法2023年新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是多長時間 離婚法2023年新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是多長時間 離婚法2023年新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是多長時間 離婚法2023年新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是多長時間 為你推薦 離婚冷靜期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離婚冷靜期期限是三十天,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其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董亞文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2-04-29 2023年離婚冷靜期是多長時間 離婚冷靜期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若一方對離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內撤回離婚申請;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后,分居又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應當準予離婚;夫妻一方揮霍財產,離婚時法院可以給其少分或者不分給揮霍一方共同財產。一、離婚法新規是什么?民法典具體對離婚作出了以下新規定:1、新增了關于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若一方對離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內撤回離婚申請;2、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后,分居又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應當準予離婚;3、增加了夫妻一方揮霍財產,離婚時法院可以給其少分或者不分給揮霍一方共同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畢凱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九十二條【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二、關于夫妻債務的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圓察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我們在日常的生活當中,如果遇到了需要離婚的情況的時候,我們應當注意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必要的時候維護自身的離婚財產的財產利益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謝新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3-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