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監護權轉移在當地公證機構進行公證。
辦理監護權轉移公證要帶的資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委托監護人、受托監護人具有親屬關系的證明;
三、被監護人的《戶口簿》、十六周歲以上公民還須提交《居民身份證》;
四、監護權資格證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及相關的協議書等;
五、擬申請公證的《監護協議》文本;
六、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它證件、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更改監護人的手續到哪里辦 監護權怎么變更 監護權轉移公證的流程 監護權轉移要在哪里公證 為你推薦 監護權轉移公證的流程 法律分析:辦理監護權公證需要的材料有:一、受托監護人應提交:戶口簿、身份證、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員同意履行監護職責的書面意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資格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委托他人代為辦理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二、委托監護人應提交:戶口簿、身份證;親屬關系的證明;被監護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法人資格證明或其他組織主體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資格證明及本人的身份證;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的身份證;被監護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監護權資格證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及相關的協議書等;擬申請公證的《監護協議》文本;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它證件、證明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第二十八條 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賀海濤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01-24 監護權怎么變更 法律分析:可以自行協商,協商不一致時通過法院訴訟,一般不滿兩歲的子女,主要以母親直接撫養。有特殊情況的也可以由父親撫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四條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張濤律師 執業15年 資質認證 2022-01-19 辦理監護權轉移公證需要攜帶什么資料 法律分析: 辦理監護權轉移公證需要攜帶的資料如下: 1、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委托監護人、受托監護人具有親屬關系的證明; 3、被監護人的《戶口簿》、十六周歲以上公民還須提交《居民身份證》; 4、監護權資格證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及相關的協議書等; 5、擬申請公證的《監護協議》文本;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它證件、證明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第二十七條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第二十八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第二十九條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辦證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托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郝志國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