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涉外婚姻登記條件要求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雙方無配偶,一方為重慶市居民,另一方為港澳臺居民、華僑或外國人。辦理需提供合法證件和證明材料,不得有直系血親關系,雙方同時到場辦理。離婚需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港澳臺居民需提供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需提供護照或國際旅行證件。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涉外婚姻登記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涉外婚姻如何登記 重慶涉外婚姻辦理地址 重慶涉外婚姻登記手續 為你推薦 重慶涉外婚姻辦理地址 法律主觀:涉外婚姻,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訴訟離婚的,在國內登記結婚的,向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客觀:《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二十七條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 金雅東律師 執業13年 資質認證 2023-06-29 涉外婚姻登記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法律分析:1、中國公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再婚須另持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2、外國人: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廖杰良律師 執業7年 資質認證 2022-04-28 重慶涉外婚姻登記手續 本文介紹了中國公民結婚登記的條件和程序,包括必須自愿、符合法定婚齡、無配偶、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等條件。登記需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如戶口簿、身份證、婚前體檢證書等,并需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不得冒名頂替或單方代理。同時,不同情況下的登記程序也有所不同,如外國人登記需出具有效護照等證件。如果違反登記條件或者提供虛假證件等,將導致嚴重法律后果。法律分析婚姻必須是男女雙方自愿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強迫或通過第三者干涉他方。結婚應當符合法定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一.結婚登記條件(一)、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二)、結婚年齡:男性年滿22周歲,女性年滿20周歲。(三)、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四)、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二.結婚登記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一)、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三)、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5*3.8cm)雙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四)、提交由指定醫療保健單位出具認可的、可以結婚的《婚前體檢證書》;登記前必須到正規醫院進行一次婚前體檢,接受醫生的婚前指導。這是邁向優生的第一步,也是給自己一次全面系統的健康檢查,有益無害。三、結婚登記的程序(一)、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二)、雙方當事人用黑墨水鋼筆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印。(三)、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四、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不得冒名頂替或單方代理。1、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3、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雙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四)屬于直系血親(直系血親,是指當事人之間有垂直的血緣關系,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由自己向上推算,當事人雙方源于相同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之間、表(堂)兄妹之間、叔叔與侄女之間。)的;(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目前,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有重度、極重度智力低下,當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識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發作期有攻擊危害行為的兩種情形。)。如果當事人有上述不予結婚登記情形或者不具備辦理登記的條件,通過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證件、作出虛假聲明、由他人冒名頂替或單方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將導致嚴重的法律后果,并承擔法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五章 罰 則 第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及其婚姻登記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為不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二)玩忽職守造成婚姻登記檔案損失的;(三)辦理婚姻登記或者補發結婚證、離婚證超過收費標準收取費用的。違反前款第(三)項規定收取的費用,應當退還當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四章 婚姻登記檔案和婚姻登記證 第十六條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后,應當將該判決書副本收入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四章 婚姻登記檔案和婚姻登記證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趙麗律師 執業19年 資質認證 202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