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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流程遵循申請、初審、受理、審查、登記和發證的步驟。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需滿足以下條件: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雙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男方需年滿22周歲,女方需年滿20周歲;雙方均為單身狀態;雙方不存在直系血親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雙方自愿結婚;雙方需提供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以及雙方需持有相關規定的證件。申請時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包括:內地居民需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現役軍人需提供軍人證件、部隊團以上單位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和身份證;香港居民需提供通行證或回鄉證、香港居民身份證和經香港委托公證人公證的聲明;澳門居民需提供通行證或回鄉證、澳門居民身份證和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聲明;臺灣居民需提供通行證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臺灣居民身份證和經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聲明;華僑需提供本人有效護照和經居住國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公證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聲明;外國人需提供護照、所在國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聲明,或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聲明。如果雙方在非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需提前進行網上預約。預約可通過山東省民政廳門戶網站或“愛山東”手機APP進行。預約號每周第一個工作日發布,當事人需提前2個工作日上傳證件及材料圖片并提交預約申請。上傳的圖片需真實有效、符合婚姻登記辦理條件、完整清晰。如果當事人一方在經常居住地跨設區市或跨省辦理結(離)婚登記,還需上傳有效居住證照片或“山東微警務”微信公眾號展示的居住證圖片截圖等。在非山東省內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離)婚登記或補領婚姻登記證時,需滿足特定條件。例如,一方為軍人,非軍人方為山東省常住戶口的,可以到非軍人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設區市的任一縣級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或省內經常居住地縣級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離)婚登記。詳情可咨詢婚姻登記機關。聯系方式:濰坊市奎文區婚姻登記中心 0536-8262789濰坊市濰城區婚姻登記中心 0536-8339565濰坊市坊子區婚姻登記中心 0536-7667027濰坊市寒亭區婚姻登記中心 0536-7263327青州市婚姻登記中心 0536-3889853諸城市婚姻登記中心 0536-6565336壽光市婚姻登記中心 0536-5258300安丘市婚姻登記中心 0536-4229717昌邑市婚姻登記中心 0536-7119282高密市婚姻登記中心 0536-5609325臨朐縣婚姻登記中心 0536-3219130昌樂縣婚姻登記中心 0536-6223129濰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0536-8893907濰坊峽山生態經濟開發區發展軟環境保障局婚姻登記處 0536-773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