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在學生受傷時需承擔責任,但盡到教育、管理職責者不負責。未盡責任者需承擔侵權責任。第三方傷害學生時需承擔責任,機構未盡責任需承擔補充責任。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老師打學生應該承擔什么責任 老師打學生學校承擔什么責任 老師打學生會受到法律責任嗎 老師打破學生頭,學校有責任嗎 為你推薦 老師打破學生頭,學校有責任嗎 學校要承擔責任學生不管有多大的錯也不能把孩子打的這么嚴重這是老師的失職,有權要求學校、老師承擔責任。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48條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如果老師打學生造成學生輕傷以上的傷害程度的話,則可以追究老師的刑事責任,即按照法律規定的故意傷害罪的量刑進行處罰。老師打學生糾紛屬于“教育機構責任糾紛”。教育機構責任是指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使在其中學習、生活的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習、生活期間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針對受害人行為能力的不同和造成損害的不同原因,《民法典》設置了教育機構不同的責任歸責原則和責任方式;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教育機構的責任適用過錯推定歸責原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校、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的人身損害,是由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教育機構在其未盡到管理職責的過錯范圍內承擔補充責任。 王煥坤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12-06 老師打學生應該承擔什么責任 法律分析:老師打學生或者體罰學生,屬于違法侵權行為,輕者可以追究行政責任或侵權責任,造成了傷害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是找學校領導或教育主管部門投訴;二是造成輕微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可以報警,也可以通過起訴要求老師承擔侵權責任與行政責任;三是造成輕傷害以上可以追究其刑事麥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武雪峰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04-29 老師打破學生頭,學校有責任嗎 學校要承擔責任學生不管有多大的錯也不能把孩子打的這么嚴重這是老師的失職,有權要求學校、老師承擔責任。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48條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如果老師打學生造成學生輕傷以上的傷害程度的話,則可以追究老師的刑事責任,即按照法律規定的故意傷害罪的量刑進行處罰。老師打學生糾紛屬于“教育機構責任糾紛”。教育機構責任是指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使在其中學習、生活的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習、生活期間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針對受害人行為能力的不同和造成損害的不同原因,《民法典》設置了教育機構不同的責任歸責原則和責任方式;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教育機構的責任適用過錯推定歸責原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校、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的人身損害,是由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教育機構在其未盡到管理職責的過錯范圍內承擔補充責任。 姜超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