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時,滑倒者可向商場主張損害賠償。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在商場滑倒,能夠向經營者主張損害賠償嗎 在商場滑倒,能夠向經營者主張損害賠償嗎 在商場滑倒,能夠向經營者主張損害賠償嗎 在商場滑倒,能夠向經營者主張損害賠償嗎 為你推薦 顧客在商場內滑倒,可以向經營者主張損害賠償嗎?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8條第2款規定,“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果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致使顧客在商場滑倒,造成顧客人身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8條的規定承擔責任,根據該條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由此可見,顧客因在商場內滑倒受到損害,商場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向顧客承擔侵權責任。一、顧客在商場摔倒了誰的責任依據實際情況,如果商場對于受害人摔傷的,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過錯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商場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是法律規定的店家應盡的法定義務,商場未全面履行,導致消費者摔傷,對其構成侵權,應承擔侵權責任;如系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如果是顧客自己的責任,比如沒看路,注意力分散,失足摔倒,鞋子不合適造成摔倒。顧客自身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二、消費者在超市摔倒超市有責任嗎首先應該確認顧客自己在超市摔傷是否是超市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界定超市是否承擔責任的核心在于,其是否在合理限度范圍內盡到對顧客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保障的義務。超市未在易產生危險的位置采取防護措施,應對顧客摔傷所造成的損害承擔主要責任。若顧客作為一個具有獨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在外出消費過程中也負有必要的謹慎注意義務,以確保自身安全,對其自身受到損害亦承擔相應的責任。 王煥坤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2-11-25 商場滑倒責任事故怎么劃分 一、商場滑倒責任事故怎么劃分1、商場滑倒責任事故劃分如下:(1)如果商場對于受害人摔傷的,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過錯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2)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3)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二、商場摔倒受傷責任劃分的依據是什么1、商場是對顧客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行為的行為主體,是經營活動和社會活動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受保護人是進人到行為人經營活動或者社會活動的領域之中的人;2、商場對于顧客來講是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構成違反 安全保障義務侵權行為,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的人必須是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3、顧客遭受了了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害,商場的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害。 鄭萌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6-14 在商場滑倒,可以向經營者主張損害賠償嗎 法律分析:安全保障義務,是指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群眾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應盡的合理限度范圍內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財產損害的義務。若經營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適用的侵權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吳莉律師 執業4年 資質認證 2023-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