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般會對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者可能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該罪是結果犯,行為人需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等嚴重后果方可構成既遂,承擔相應刑罰責任。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已修改為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會判得重嗎?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如何判刑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要判多久 為你推薦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如何判刑 一、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判刑標準是什么1、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判刑標準如下:(1)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構成要件如下:1、客體是公共安全;2、客觀方面表現為強令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3、主體為一般主體;4、主觀方面為過失。 鄭萌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6-14 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處幾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判刑如下: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特別惡劣,主要是指下列幾種情況:(1)造成了特別嚴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傷的人數特別多;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特別巨大。(2)明知沒有安全保證,甚至已發現事故苗頭,仍然不聽勸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納工人和技術人員的意見,用惡劣手段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等。(3)事故發生后,行為人表現特別惡劣。如事故發生后,不積極采取搶救措施搶救傷殘人員或防止危害后果擴大,只顧個人逃命或搶救個人財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擴大;或者事故發生后,為逃避罪責,破壞、偽造現場,隱瞞事實真相,嫁禍于人。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的構成: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是指強令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強令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這里所說的強令是指明知違章并存在著很大的危險而仍然強迫下屬進行作業。3、主體要件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具有強令資格的人,通常情況下是作業的領導者、指揮者、調度者。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是過失。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對所發生的后果而言,而對于既違章又冒險則是明知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賈寶驊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12-21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會判得重嗎? 法律分析:如果行為人強令違章冒險作業,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刑法》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四條 之一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關閉、破壞直接關系生產安全的監控、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瞞、銷毀其相關數據、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場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險的整改措施,而拒不執行的;(三)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未經依法批準或者許可,擅自從事礦山開采、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以及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活動的。 謝秋杰律師 執業12年 資質認證 202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