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校園暴力同學,應該如何處罰:輕微傷不構成犯罪,輕傷可提起訴訟,重傷以上需追究刑事責任。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初中生校園暴力怎么處理 12歲以下校園暴力怎么處理 校園暴力怎么處理 12歲校園暴力怎么判罰 為你推薦 12歲以下校園暴力怎么處理 一、12歲以下校園暴力怎么處理12歲校園暴力不一定判刑,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根據《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針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于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因此,承擔刑事法律責任的年齡可分為:1、不滿十四周歲的,不負刑事責任,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但已滿十二周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3、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不論犯何罪,都應負刑事責任,要依法判刑。二、12歲參加打架斗毆違反治安管理如何處罰?12歲打架斗毆違反治安,情節不嚴重的,處以拘留或罰款,并且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如果構成了嚴重的情節,造成他人重傷、殘疾甚至死亡,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查批準進行追訴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責令監護人加以管教;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又根據該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應當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因此,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年齡可分為:1、不滿十四周歲的,不承擔行政法律責任。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應當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其中,未成年人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從輕或減輕處罰;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應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陳友聯律師 執業15年 資質認證 2022-11-18 初中生校園暴力怎么處理 一、初中生校園暴力怎么處理1、初中生校園暴力可以如下處理:(1)在遭遇霸凌后的第一時間告訴父母和老師;(2)不要反擊,反擊,可能會面臨更加嚴重的暴力,所以不要反擊,如果有機會你可以選擇逃跑,跑到安全的地方后可以選擇報警,也可以盡快向父母或者是其他值得信任的大人求助。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二、校園欺凌怎么取證校園欺凌可以如下取證:1、可以與學校協商,取得監控錄像證明欺凌行為;2、出具病歷,或者去驗傷出具驗傷報告;3、目擊欺凌行為的同學或者老師作證。 胡文學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2-07-18 12歲校園暴力怎么判罰 法律分析: 12歲實施校園暴力如果構成犯罪的,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不會判刑。但是如果構成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則會根據構成的罪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是量刑時應當從輕、減輕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馬來軍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