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主觀方面與客觀方面: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引起中毒,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后果已經預見,但由于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導致嚴重中毒事故發生。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危險物品肇事罪是否是過失犯罪 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立案標準 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情形有哪些 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定義 為你推薦 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情形有哪些 構成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條件如下:1.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引起中毒,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3.的主體為一般主體。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如何量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構成?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引起中毒,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行為人負刑事責任的客觀基礎。構成本罪,必須實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如把噴過敵敵畏的蔬菜未沖洗凈,到集市出賣,致購食者多人中毒;誤將毒藥投入飼料中,致使大量牲畜食后中毒等。在日常生活中有的把裝過農藥的口袋與糧食口袋混雜在一起,把瓶裝敵敵畏與瓶裝食油放在一起,因不慎誤用農藥口袋裝糧食,誤用敵敵畏炒菜,以致造成多人中毒死亡的嚴重后果,就構成過失投毒罪。如果沒有引起中毒的行為表現,或者致人中毒的行為并不危害公共安全,均不能定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例如誤將毒藥當作藥品給特定人服用致死,根據案件具體情節,可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根據本法規定,只有發生法定嚴重后果,即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才能構成本罪。未發生中毒后果,或者造成的后果尚未達到法定的嚴重程度,不構成本罪。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其行為可能引起中毒,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后果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或者對這種嚴重后果應當預見,由于疏忽大意沒有預見,以致發生了嚴重的中毒事故。包括過于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這一特征是本罪區別于投放危險物質罪的關鍵所在。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如何判刑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怎么處罰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構成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條件有哪些?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引起中毒,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行為人負刑事責任的客觀基礎。構成本罪,必須實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如把噴過敵敵畏的蔬菜未沖洗凈,到集市出賣,致購食者多人中毒;誤將毒藥投入飼料中,致使大量牲畜食后中毒等。在日常生活中有的把裝過農藥的口袋與糧食口袋混雜在一起,把瓶裝敵敵畏與瓶裝食油放在一起,因不慎誤用農藥口袋裝糧食,誤用敵敵畏炒菜,以致造成多人中毒死亡的嚴重后果,就構成過失投毒罪。如果沒有引起中毒的行為表現,或者致人中毒的行為并不危害公共安全,均不能定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例如誤將毒藥當作藥品給特定人服用致死,根據案件具體情節,可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根據本法規定,只有發生法定嚴重后果,即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才能構成本罪。未發生中毒后果,或者造成的后果尚未達到法定的嚴重程度,不構成本罪。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其行為可能引起中毒,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后果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或者對這種嚴重后果應當預見,由于疏忽大意沒有預見,以致發生了嚴重的中毒事故。包括過于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這一特征是本罪區別于投放危險物質罪的關鍵所在。 曲興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3-03-15 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立案標準 法律分析: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立案有如下幾個標準:1、投放危險物質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以及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2、犯投毒罪(已修正為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對投毒罪進行了修訂,將投毒罪改為投放危險物質罪,包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同時取消投毒罪這一罪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 對投毒罪進行了修訂,將投毒罪改為投放危險物質罪,包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同時取消投毒罪這一罪名。 童陳律師 執業10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和客觀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引起中毒,造成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行為人負刑事責任的客觀基礎。構成本罪,必須實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如把噴過敵敵畏的蔬菜未沖洗凈,到集市出賣,致購食者多人中毒;誤將毒藥投入飼料中,致使大量牲畜食后中毒等。在日常生活中有的把裝過農藥的口袋與糧食口袋混雜在一起,把瓶裝敵敵畏與瓶裝食油放在一起,因不慎誤用農藥口袋裝糧食,誤用敵敵畏炒菜,以致造成多人中毒死亡的嚴重后果,就構成過失投毒罪。如果沒有引起中毒的行為表現,或者致人中毒的行為并不危害公共安全,均不能定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例如誤將毒藥當作藥品給特定人服用致死,根據案件具體情節,可定為過失致人死亡罪。根據本法規定,只有發生法定嚴重后果,即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才能構成本罪。未發生中毒后果,或者造成的后果尚未達到法定的嚴重程度,不構成本罪。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其行為可能引起中毒,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后果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或者對這種嚴重后果應當預見,由于疏忽大意沒有預見,以致發生了嚴重的中毒事故。包括過于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這一特征是本罪區別于投放危險物質罪的關鍵所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趙學濱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3-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