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軍用物資罪的刑罰標準包括: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軍用物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嚴重者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處罰。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盜竊軍用物資罪既遂判刑標準細分 盜竊軍用物資罪既遂判刑標準細分 盜竊軍用物資罪既遂判刑標準細分 盜竊軍用物資罪既遂判刑標準細分 為你推薦 刑法搶奪軍用物資罪既遂的判罪標準 法律分析:只要犯了本罪一般就會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存在的情節比較嚴重的話,那么就會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就會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無期、死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百三十八條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戚謙律師 執業15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搶劫軍用物資怎么定罪量刑? 法律分析:軍用物資,是指除槍支、彈藥、爆炸物以外的所有軍事用品,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應當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罪。這里的搶險、救災、救濟物資,是指搶險、救災、救濟用途已經明確的物資,包括正處于保管、運輸或者使用中的。對于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必須查明行為人是否明知為這些物資而搶劫,如果行為人事前或者事中并不知道所搶劫的是這些物資,不屬于這種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第二百九六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根據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搶劫罪的處罰有兩個法定刑幅度,一個是對一般情形的搶劫罪適用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的較低的法定刑幅度,另一個是對具有法定的八種嚴重情形之一的搶劫罪適用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的較重的法定刑幅度,那么,對于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和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的搶劫罪的處罰,也有這兩個輕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對于這兩種搶劫罪,沒有其他嚴重情形的,應綜合全案情節,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的法定刑幅度為基礎,裁量決定具體應判處的刑罰:如果有第二百六十三規定的八種嚴重情形之一的,應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的法定刑幅度為基礎,綜合全案情節,裁量決定應具體適用的刑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萬輝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盜竊軍用物資罪既遂判刑規定是什么 首先,依照律法,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其次,盜竊罪與盜取軍事武器不同,雖然兩者同表現為盜竊,主觀方面都表現為故意。但前者是指軍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武器裝備的行為;而后者則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行為。兩者的主體、客體、行為對象以及量刑標準都不相同。一、盜竊武器裝備罪有關法律知識是什么《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條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處罰。二、盜竊武器裝備罪處罰規定是什么?根據《刑法》第438條第1款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加重處罰事由犯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盜竊、搶奪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裝備的;盜竊、搶奪軍用物資數額巨大的;戰時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的;嚴重影響部隊完成任務的;采取破壞性方法盜竊造成部隊嚴重損失的,等等。(二)特別加重處罰事由犯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而情節特別嚴重的,是本罪的特別加重處罰事由。這里的情節特別嚴重,是指盜竊、搶奪案件重要武器裝備或者大量武器裝備的;盜竊、搶奪軍用物資罪數額特別巨大的;嚴重影響部隊完成重要任務的;采取破壞性方法盜竊造成部隊特別嚴重損失的等。 李俐律師 執業3年 資質認證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