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選舉罪構成要件包括客體條件和客觀條件??腕w條件涉及侵犯公民選舉權利和國家選舉制度,客觀條件表現為采用各種手段破壞選舉或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手段包括暴力、威脅和欺騙。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刑法破壞選舉罪量刑 刑法破壞選舉罪量刑 刑法破壞選舉罪量刑 刑法破壞選舉罪量刑 為你推薦 刑法破壞選舉罪具體是怎樣規定的 刑法中破壞選舉罪是以下列標準立案的,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具有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害選民自由行使選舉權利,致使選舉無法正常進行;或者以暴力破壞選舉場所,致使選舉無法正常進行等情形的?!痉梢罁俊蹲罡呷嗣駲z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第三條(七)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破壞選舉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利用職權破壞選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手段,妨害選民、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致使選舉無法正常進行或者選舉結果不真實的;2、以暴力破壞選舉場所或者選舉設備,致使選舉無法正常進行的;3、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產生不真實的選舉結果或者強行宣布合法選舉無效、非法選舉有效的;4、聚眾沖擊選舉場所或者故意擾亂選舉會場秩序,使選舉工作無法進行的。 姜超律師 執業9年 資質認證 2021-11-07 如何區分破壞選舉秩序行為與破壞選舉罪 法律分析:二者都是對選舉制度的破壞,行為主體都既可以是有選舉權的公民,也可以是無選舉權的公民,既可以是一般公民,也可以是負責選舉的工作人員,有很多相似之處。二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選舉的范圍不同。二者都是對選舉制度的破壞,但在具體的侵害對象上還是有所不同的。破壞選舉罪所破壞的選舉活動必須是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的選舉活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條 破壞選舉罪是指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的規定,構成破壞選舉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馬靖濤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05-25 破壞選舉秩序應當依法追究什么罪? 通過各種手段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活動,使得選舉無法正常進行或者影響正常的選舉結果的行為是破壞選舉秩序,應當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痉梢罁俊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孫旭權律師 執業14年 資質認證 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