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郭紅梅因涉嫌詐騙被起訴,被指控在2004年至2005年期間以幫助辦理養老保險基金為名,騙取被害人9300元,其中已退還390元,案發后退繳6000元。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要求退賠余款2901元。
法律分析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2008)大刑初字第00061號
公訴機關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郭紅梅,女,1979年10月4日出生,漢族,出生地北京市,初中文化,農民,住北京市大興區采育鎮倪家村倪興西巷三排50號。因涉嫌詐騙2005年11月11日被羈押,同年11月18日被取保候審后潛逃;2007年9月28日被羈押,同年9月29日被取保候審?,F在其住所地候審。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以京大檢刑訴字(2006)第1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郭紅梅犯詐騙罪,于2008年1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被告人郭紅梅到庭參加訴訟?,F已審理終結。
公訴機關指控,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間,被告人郭紅梅以能夠幫助張秀華老人辦理養老保險基金為名,先后騙取被害人張秀華現金人民幣9300元,其間曾退還被害人張秀華現金人民幣390元,后被抓獲歸案。涉案贓款人民幣6000元案發后已退繳。
上述事實,被告人郭紅梅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且有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到案經過,扣押及發還物品清單,書證,被告人郭紅梅的身份證明等證據證實,足以認定。
本院認為,被告人郭紅梅無視國法,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懲處。鑒于被告人郭紅梅案發后積極退繳大部分贓款,故酌予從輕處罰。據此,本院為嚴明國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財物不受侵犯,對被告人郭紅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郭紅梅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繳納)。
二、扣押人民幣六千元,依法發還被害人張秀華;余款人民幣二千九百一十元,責令退賠。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天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代理審判員解文靜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劉建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第一編總則第四章刑罰的具體運用第一節量刑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應當怎么量刑 什么單位才能跟員工訂立勞動合同 家暴可以判多少年 退伍后的公積金去哪了 為你推薦 公司倒閉股東需要承擔債務嗎 法律分析:股東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破產股東承擔責任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當公司發生債務責任時,股東并不直接對債權人負責,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所承擔的責任,體現為股東對公司的實繳出資情況,股東在依照有關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了出資義務后,對公司債務將不再承擔責任。如果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股東在通常情況下不會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鄭鎮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01-18 最低工資標準包括五險一金嗎 由于規定并未明確是否剔除“五險一金”,所以對于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五險一金”,各地規定不盡一致,有的地方明確不包含,而有的地方則包含在內。由于地區差異,部分地區在最低工資的標準會有所不同。1、最低工資不包括五險一金:北京、上海。2、最低工資包括五險但不包括公積金:江蘇。3、雙重標準:規定了包括五險一金的最低工資標準與不包括五險一金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孟照娟律師 執業8年 資質認證 2022-01-17 爸爸吸毒子女能考公務員嗎 法律分析:父母有案底,并不代表影響孩子公務員,只要不是刑事案件,在服刑,只有案底,不會影響,這是父母本人事情,跟子女沒有關系,對子女考公務員,上學,入黨不受影響,完全沒問題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三條 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年滿十八周歲;(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孟子君律師 執業24年 資質認證 202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