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者與中介公司糾紛解決方法:投訴至工商局或房管部門,協商不成可仲裁,不滿可起訴法院。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購房者與中介公司之間出現糾紛如何解決 購房者與中介公司之間出現糾紛如何解決 購房者與中介公司之間出現糾紛如何解決 購房者與中介公司之間出現糾紛如何解決 為你推薦 跟中介有糾紛怎么辦 法律分析:跟中介發生糾紛的處理方式可以協商、調解、訴訟和仲裁。發生糾紛后首先可以選擇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居委會或村委會進行調解,對調解結果不滿意可以向法院起訴。同時,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中介方承擔違約責任,請求賠償損失。如果有仲裁協議的可以申請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劉想想律師 執業7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 購房者與中介公司之間也難免出現糾紛 未達目的可以要求中介退費【案例】2011年9月18日,武-婷與一家中介公司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居間委托協議》,約定武-婷應向公司交納傭金13000元、貸款服務費3000元、過戶服務費4000元。后在公司的斡旋下,武-婷與房屋出賣人李某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并交付了一半房款,武-婷也向公司付清了全部服務費用??蓛H僅過了3天,李某便反悔并拒絕辦理過戶手續。武-婷遂要求公司退回所有中介費用,但被公司拒絕,理由是其已促成武-婷與李某簽訂合同,完成了居間事務,而李某反悔與其無關?!军c評】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逗贤ā返?26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惫试诠疽呀洿俪晌?婷與李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交付了一半房款的情況下,武-婷自然無權要求公司退回傭金,而只能以李某違約為由,要求李某賠償該損失。但是,由于公司尚未為武-婷提供過戶及貸款服務,自然不應“無功受祿”,否則構成不當得利,即應予退還。購房被騙中介應擔連帶責任【案例】2011年9月9日,蘇-蓉與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約定,由公司在指定地段為蘇-蓉尋找三室兩廳一廚一衛的房屋一套,并負責陪同辦理過戶手續,見證雙方的交易過程。10天后,經中介公司主持工作,蘇-蓉與史某簽訂了一份《房屋轉讓協議書》,蘇-蓉依約付給公司12000元中介費。后蘇-蓉得知,史某只是該房的三個共有人之一,而另外二人根本不同意出賣,故無法辦理過戶手續。鑒于史某在收取房款后已經去向不明,蘇-蓉遂要求中介公司退回中介費并負責返還已付的20萬元房款。【點評】《合同法》第97條規定,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史某未經另外兩個共有人同意,其賣房行為因而無效。公司作為專業中介,本應查清史某的所有權限,卻因未履行該基本義務而構成重大過錯,不僅應視為未完成中介任務,且與史某的行為共同結合導致了蘇-蓉損失,故不但應返還中介費,還應按《合同法》第8條之規定擔責:“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彪m已看房中介未必能獲報酬【案例】2011年9月19日,祁-蓮與一家中介公司達成了一份中介協議,約定由公司按祁-蓮要求向其推薦房屋,事成之后由祁-蓮一次性給付公司12000元中介費用。一周后,公司安排了祁-蓮實地看房并已進行相關介紹,祁-蓮對房屋表示滿意,但覺得公司所談價格太高。過了三天,祁-蓮通過好友找到房主本人,經洽談,彼此以低于公司所談價格的50000元成交。鑒于祁-蓮拒絕支付中介費用,公司遂以其已經進行中介服務為由提起了訴訟,但法院最終判決駁回了公司的訴訟請求?!军c評】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一方面,中介活動的核心是促成合同簽訂、完成交易,而不僅是進行居間行為。公司安排祁-蓮看房,只能說進行了中介活動,并不等于已促成合同簽訂、完成交易。如果只要已看房,只要祁-蓮與房主完成交易,而不管公司最終作用都必須付費,無疑系加重祁-蓮責任、排除祁-蓮主要權利、免除公司的核心義務,當屬霸王條款。另一方面,公司無權因祁-蓮已看房,而剝奪其選擇他人服務的權利。且交易的完成,起決定性作用的恰恰是他人,而非公司。 陳岳華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3-07-03 與中介有糾紛怎么辦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可知,中介的義務就是提供與訂立合同有關的真實情況,并在促成合同成立后負擔中介活動的費用。如果中介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從而造成損失的,中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若中介違反義務引起糾紛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法:1、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是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以解決問題;2、調解解決,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使購房糾紛及時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3、仲裁解決,將爭議交給仲裁機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行政規章、規定做出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的裁決;4、行政解決,由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5、訴訟解決,到法院進行起訴處理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九百六十三條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劉志遠律師 執業5年 資質認證 202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