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前12個月平均工資包括直接支付給工傷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算,低于60%的按60%計算。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個部分組成。
法律分析
一、工資的定義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二、工資總額的組成部分
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1.計時工資
第五條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二)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
(三)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四)運動員體育津貼。
2.計件工資
第六條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二)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三)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3.獎金
第七條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生產獎;
(二)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
(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五)其他獎金。
4.津貼和補貼
第八條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第九條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十條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二)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三、工資總額不包括的項目
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十一條下列各項不列入工資總額的范圍:(一)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有關規定頒發的發明創造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二)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三)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四)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五)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六)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七)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八)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九)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十)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十一)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十二)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十三)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十四)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八章附則第六十四條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寶 AI智能咨詢 法律計算器 法律意見書 法律文書 去提問 工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包括哪些 工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包括哪些 工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包括哪些 工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包括哪些 為你推薦 工傷期間工資怎么算 一、工傷期間工資怎么算1、工人工傷期間的工資標準是按其原工資待遇來算。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如果傷情嚴重的,可延長不超過12個月。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二、工廠工傷鑒定是怎樣的工廠工傷鑒定如下:1、醫療結束后,因工傷殘職工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2、鑒定人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3、鑒定辦對鑒定人攜帶的材料進行專家確認后,交付200元鑒定費;4、鑒定辦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5、自收到鑒定材料登記之日起15日今后,單位勞動者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材料。 鄭萌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6-23 工傷期間的工資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怎么計算1、工傷期間工資為原工資,分以下情形計算:(1)發生工傷前在用人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其原工資標準;(2)未滿12個月,則應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所發工資總額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3)未滿1個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二、工傷期間考勤怎么算工傷鑒定期間的考勤是要給工傷的職工正常記錄的。工傷都是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內是可以不用上班的。至于停工留薪期的長短具體要看該職工的傷情了,傷勢不同的的,休息時間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鄭萌律師 執業6年 資質認證 2022-06-14